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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新版8篇

时间:2022-11-04 09:40:12 浏览次数:
导读: 国企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新版  AD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督促各级干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

篇一:国企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新版

  AD 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 作,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督促各级干 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 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 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组织监督、专业 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实现“工程优质, 干部优秀”的工程建设目标。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 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 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原则,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党 政组织总体工作和公司的中心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 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 从严治政;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谁 主管谁负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包括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部长。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制度。

  第六条 党政组织责任 (一) 党支部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 一领导,并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

  (二) 党政领导班子要统一认识,齐抓共管,带头落实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各部负责人和各级干部的党 风廉政情况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七条 各部门责任 (一) 按照公司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结合 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具体措施,确保部门 责任制的落实。

  (二) 按照铁道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的要 求,结合业务管理工作的特点,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廉政规定 和管理办法。

  (三) 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发现违

   纪问题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四) 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接受监

  督检查。

  第八条 各级干部责任 (一) 公司党支部书记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公

  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重

  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 接领导责任。

  (三) 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 任。

  (四) 各级干部对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负有 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对他们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责 任。

  第三章 制度约束 第九条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及参加人员 1.党风廉政建设协调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公司协调会议参加人员:公司班子成员和各部负责人。

  (二)会议时间及内容 1.由公司党支部书记主持的定期会议,原则上在每年的7

   月和12月份召开。主要内容:听取前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重 点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2.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不定期主持召开党风廉 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听取分管部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 工作及推进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检查督导落实。

  (三)会议程序及管理 1.会前,要提前将会议议题送公司党支部审阅,经批准 后向应参加会议的成员下发通知,明示会议内容,并做好会 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2.会中,各部门将涉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计划安 排,以及研究制定实施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 的有关规定办法等,提交协调会议讨论。

  3.会后,按照会议研究讨论的意见,整理好会议纪要发 至有关领导和部门。

  第十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一)组织领导 公司党支部书记负责对公司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情况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的对象是各部门,重点是公司副 职和各部门负责人。检查考核工作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公 司班子成员以及公司各部门组成检查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

   1.是否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 作协调会议。

  2.是否坚持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检 查督导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推进计划。

  3.是否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并形 成工作机制。

  (三)具体要求 1.坚持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自查与上级考核相 结合。

  2.公司每半年要组织一次自查,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检 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局纪委报告。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 各级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廉制度 (一) 述廉人员范围 述廉人员范围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 述廉时间及形式 述廉一般安排在次年元月份召开的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

  (三)述廉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及推进计划的情况。

  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4.本人廉洁自律,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 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的情况。

  (四)具体要求 1.在述廉大会之前,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回顾总结一年 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 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述廉报告。

  2.述廉报告要以书面形式,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在大 会上进行述廉。

  3.述廉结束后,要将情况进行汇总报路局纪委。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党政组织和各级干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 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导致公司或所管部门 发生问题,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

  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一)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 严格执纪,违纪必究;

  (三)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十四条 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批评教育、责令检查、 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十五条 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 或责令检查的处理。

   (一) 对自身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范围不清楚,责任内 容不明确,责任意识淡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 要议事日程的;

  (二) 不按要求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 部署,没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及推进计划的,或没 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 实、同检查、同考核的;

  (三) 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 或发现后纠正不力、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防范不力再次 发生同类问题的。

  第十六条 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 并取消评选资格(或有关荣誉称号)的处理。

  (一) 不认真、不及时处理人民群众信访举报,致使群众 集体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 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或对配偶、子女 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教育不严,以致发生不廉洁问题的;

  (三) 受到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处理后不认真整改 的。

  第十七条 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调离工作 岗位、责令辞职或免职的处理。

  (一) 对群众反映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 题,不认真解决,严重影响稳定和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 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 管的;

  (三) 在干部、资金、物资、管理等方面因工作失误,导 致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使集体财产和职工生命财 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 有违规行为,但情节轻微,可不追究纪律责任又不 宜担任领导职务的;

  (五) 受到通报批评并取消荣誉称号处理后不认真整改 的。

  第十八条 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纪律处分。

  (一) 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 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 报、压案不查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

  (二) 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 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 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有明显违 法违纪行为人员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职务或留党察 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 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 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 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四) 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 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 击报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五) 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 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 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六) 因工作失职,致使公司和本部门发生重大路风事件 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造成火灾、 爆炸等特别重大事故,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给国家、集体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撤销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造成巨 大损失的,加重处分。

  第十九条 追究对象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 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 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根据职责范围 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

  对负有集体责任的各部门,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与当事人本身违纪相区 别,防止以处理违纪本人代替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或以经济

   处罚代替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倾向。

  第二十二条 实施责任追究的工作程序 (一) 凡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的,要由公

  司党支部对其进行诫免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做好思想教育 工作。

  (二) 凡给予组织处理的由公司对其进行通报,并按照干 部管理权限,由公司综合部对其进行组织处理。

  (三) 凡给予纪律处分的由公司按照路局纪委的有关规 定,履行相应的组织程序,并在有关会议上宣读处分决定。

  第二十三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追究 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要将本部门实施责任追究的 情况及时报公司党支部。公司党支部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运作、督查督办和日常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有关领导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 直接领导责任人员,是指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对其 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 导致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生问题、造成影响负 主要领导责任的干部。

  (二) 重要领导责任人员,是指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对自 己应管的工作或应由其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

   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生问 题、造成影响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干部。

  第二十六条 本责任制中所指重大损失和巨大损失的 标准:

  (一) 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3 万元到5万元;死亡1人或重伤2人至5人;造成严重政治影响 的。

  (二) 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巨大损失(本款所列数额不 含本数):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 5人以上;造成特别严重政治影响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本制度与 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AD 集团公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 作,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督促各级干 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 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 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组织监督、专业 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实现“工程优质, 干部优秀”的工程建设目标。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 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 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原则,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党 政组织总体工作和公司的中心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 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 从严治政;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谁 主管谁负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包括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部长。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制度。

   第六条 党政组织责任 (一) 党支部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 一领导,并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

  (二) 党政领导班子要统一认识,齐抓共管,带头落实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各部负责人和各级干部的党 风廉政情况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七条 各部门责任 (一) 按照公司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结合 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具体措施,确保部门 责任制的落实。

  (二) 按照铁道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的要 求,结合业务管理工作的特点,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廉政规定 和管理办法。

  (三) 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发现违 纪问题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四) 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接受监 督检查。

  第八条 各级干部责任 (一) 公司党支部书记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公 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重

   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 接领导责任。

  (三) 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 任。

  (四) 各级干部对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负有 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对他们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责 任。

  第三章 制度约束 第九条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及参加人员 1.党风廉政建设协调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公司协调会议参加人员:公司班子成员和各部负责人。

  (二)会议时间及内容 1.由公司党支部书记主持的定期会议,原则上在每年的7 月和12月份召开。主要内容:听取前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重 点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2.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不定期主持召开党风廉 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听取分管部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 工作及推进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检查督导落实。

  (三)会议程序及管理

   1.会前,要提前将会议议题送公司党支部审阅,经批准 后向应参加会议的成员下发通知,明示会议内容,并做好会 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2.会中,各部门将涉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计划安 排,以及研究制定实施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 的有关规定办法等,提交协调会议讨论。

  3.会后,按照会议研究讨论的意见,整理好会议纪要发 至有关领导和部门。

  第十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一)组织领导 公司党支部书记负责对公司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情况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的对象是各部门,重点是公司副 职和各部门负责人。检查考核工作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公 司班子成员以及公司各部门组成检查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 1.是否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 作协调会议。

  2.是否坚持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检 查督导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推进计划。

  3.是否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并形 成工作机制。

  (三)具体要求

   1.坚持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自查与上级考核相 结合。

  2.公司每半年要组织一次自查,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检 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局纪委报告。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 各级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廉制度 (一) 述廉人员范围 述廉人员范围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 述廉时间及形式 述廉一般安排在次年元月份召开的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

  (三)述廉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及推进计划的情况。

  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4.本人廉洁自律,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 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的情况。

  (四)具体要求 1.在述廉大会之前,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回顾总结一年 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 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述廉报告。

  2.述廉报告要以书面形式,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在大

   会上进行述廉。

  3.述廉结束后,要将情况进行汇总报路局纪委。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党政组织和各级干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

  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导致公司或所管部门 发生问题,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

  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一)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 严格执纪,违纪必究;

  (三)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十四条 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批评教育、责令检查、 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十五条 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 或责令检查的处理。

  (一) 对自身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范围不清楚,责任内 容不明确,责任意识淡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 要议事日程的;

  (二) 不按要求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 部署,没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及推进计划的,或没 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 实、同检查、同考核的;

   (三) 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 或发现后纠正不力、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防范不力再次 发生同类问题的。

  第十六条 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 并取消评选资格(或有关荣誉称号)的处理。

  (一) 不认真、不及时处理人民群众信访举报,致使群众 集体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 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或对配偶、子女 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教育不严,以致发生不廉洁问题的;

  (三) 受到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处理后不认真整改 的。

  第十七条 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调离工作 岗位、责令辞职或免职的处理。

  (一) 对群众反映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 题,不认真解决,严重影响稳定和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 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 管的;

  (三) 在干部、资金、物资、管理等方面因工作失误,导 致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使集体财产和职工生命财 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 有违规行为,但情节轻微,可不追究纪律责任又不 宜担任领导职务的;

   (五) 受到通报批评并取消荣誉称号处理后不认真整改 的。

  第十八条 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纪律处分。

  (一) 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 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 报、压案不查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

  (二) 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 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 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有明显违 法违纪行为人员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职务或留党察 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 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 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 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四) 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 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 击报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五) 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

   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 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六) 因工作失职,致使公司和本部门发生重大路风事件 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造成火灾、 爆炸等特别重大事故,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给国家、集体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撤销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造成巨 大损失的,加重处分。

  第十九条 追究对象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 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 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根据职责范围 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

  对负有集体责任的各部门,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与当事人本身违纪相区 别,防止以处理违纪本人代替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或以经济 处罚代替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倾向。

  第二十二条 实施责任追究的工作程序 (一) 凡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的,要由公 司党支部对其进行诫免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做好思想教育 工作。

  (二) 凡给予组织处理的由公司对其进行通报,并按照干 部管理权限,由公司综合部对其进行组织处理。

   (三) 凡给予纪律处分的由公司按照路局纪委的有关规 定,履行相应的组织程序,并在有关会议上宣读处分决定。

  第二十三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追究 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要将本部门实施责任追究的 情况及时报公司党支部。公司党支部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运作、督查督办和日常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有关领导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 直接领导责任人员,是指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对其 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 导致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生问题、造成影响负 主要领导责任的干部。

  (二) 重要领导责任人员,是指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对自 己应管的工作或应由其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 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生问 题、造成影响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干部。

  第二十六条 本责任制中所指重大损失和巨大损失的 标准:

  (一) 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3 万元到5万元;死亡1人或重伤2人至5人;造成严重政治影响 的。

   (二) 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巨大损失(本款所列数额不 含本数):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 5人以上;造成特别严重政治影响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本制度与 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二:国企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新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 O 一七年度)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全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落实集团公司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根据省体育 局的要求,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分别与其他成员、部门经理签 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1、集团公司党委负责对领导班子、各职能部门履行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考核。

  2、党委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 委成员、行政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 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委成员根据工作分 工,对部门经理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职能部门的正职领导干部,对本部门副职领导干部 和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副职领导干部对分 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落实和 执行上级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制度和规定,结合工作 实际,分析研究制定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措施及办法,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2.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组织本单位(部门)党 员、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分 行、市分行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制度、规定, 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意识,特别是领导干部的 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艰苦奋斗教育。

  3.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规范和强化经营决策、

   人事任免、资源配置、集中采购和基建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 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检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 度。

  (1)完善和规范权力平行制衡机制。规范领导班子成员 分工,体现岗位制约要求,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防范。

  (2)加强对财务制度的执行。严格财务资金核算管理的 各项规定,不搞逆程序开支,严禁设置“小金库”、账外经营、 违规挂账、违规列支费用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公务车管 理,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格控制和规范庆 典等活动。

  (3)严肃查办案件。严厉查办各类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

  (4)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建立健全纪检队伍,配齐集团 纪检干部,完善纪检监察管理机制,保证纪检监察部门有效履 行监督职责。

  4.公司党委要将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 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落实好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职责,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范工作与业 务经营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 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必须 要有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控的内容,要按时报告分解任务的 落实情况。

  5.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纪委 要按照党委的安排部署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 法规制度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要将惩防体

   系建设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办 法,进行考核。

  三、责任追究 在责任年度范围内,有违反本责任书“责任内容”的,要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责任期为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签名: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名:

  年月日

  

篇三:国企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新版

  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三个条例》、《两个纲要》、 “两个规定”,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 xx 集团公司下 发的“42 条”规定,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 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 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创建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维 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各基层支部领导班子的廉政建 设,根据霍州煤电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 要求,为确保公司 XX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 处,杜绝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 任书。

  一、目标责任: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履行 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和两级集团公司 党委及矿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十六届 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六、七次全会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到本单位安全生产 之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做到任 务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有工作机构,有工作部署,有 工作措施,有检查考核办法,有责任追究制度。

  2、要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推

  第1页/共3页

   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队组、进小区、进家庭。在廉政文化 建设上,积极组织参与焦煤“一十百千”活动,创新自身文化 内涵,建设好本单位的廉政文化阵地,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完善工作格局,营造企业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3、要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学习《两个纲要》 和其它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党性、党风、党纪 和廉政教育。各基层党支部每月要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以党风 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对管人、管钱、管物、管工程 等部门的党员干部和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班组长以上管理 人员,每季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法规专题教育。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 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提出表彰奖励和责任追 究的建议。

  5、领导和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开展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活动等项工 作,配合纪检部门履行职责,有效地开展工作。

  6、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 并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针对管理中容易诱发腐败行为的薄 弱环节,及时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预防 和治理腐败。

  7、认真贯彻落实 xx 集团公司“42 条”规定精神,狠刹工资分 配中的“四乱一不公”之风;狠刹请客送礼,公款吃喝,乱发

  第2页/共3页

   实物之风;狠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之风;狠刹领导干部参与 赌博之风。着重抓好私设“小金库”、“帐外帐”等问题的专项 治理工作。

  8、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真 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 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9、认真处理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并及时上报 纪检监察部门,本着积极慎重的态度,妥善解决好群众反映 的热点、难点问题。

  10、党政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搞好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 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 洁行为。

  二、考核奖惩和追究和处罚 以上目标责任分解,做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 容,并纳入纪检部门月度进行考核,实行月度督促检查,季 度讲评分析,年度总结表彰。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责 任,区分不同性质和情况,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限期整 改、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按照《xx 集团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追究实施细则》和霍煤集团公司《关于实行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以及辛置煤矿党风廉政建 设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该 责任书从签定之日起到下年度签定之日前有效。

  第3页/共3页

  

篇四:国企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新版

  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管理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应负的责任,促进企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单位日常工作,与生产经营一起布置、落实、考核、检查。

  2、生产经营是各单位的工作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应服务这个中心,坚持把反腐防变工作同企业的经营发展、安全稳定结合起来,贯彻始终。

  3、坚持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与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充分依靠职工支持参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责任范围和内容

  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车间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管理人员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党员对自己负责。

  1、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增强党员和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根据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本车间和部门或自身实际,及时提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本车间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4、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及时做好信访举报事件的上报、核实、处理工作。

  5、党员和管理人员要带头廉政、勤政,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执行《廉政准则》,模范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发挥表率作用。

  6、各管理人员及党员在生产管理、物品采购等经济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本企业相关规定。

  7、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管理,不发生影响安全稳定、改制改革、损害企业利益和形象的突出问题。

  8、严格各项纪律,不发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严重事件,严禁发生党员和管理人员违纪事件。

  9、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坚决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本企业的各项政策、规定、决定,确保政令畅通。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事件发生。

  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标全面完成。

  三、责任期限

  2016年1月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四、责任考核和追究

  由公司党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及本企业相关制度,不定时地对车间(单位)班子、管理人员和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工作鉴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宣传、不检查、不学习、不监督,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采取防范措施,不研究治理方法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

  2、责任范围内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检查,授意下属人员搞不正之风,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严重问题给予免职处分。

  3、责任范围内发生党员、管理人员重大违纪案件,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责令其辞职,并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公司领导签字:

  单位(科室)第一责任人签字:

  二0一六年元月

  

篇五:国企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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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对党风廉政 建设的领导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生产经营工作顺利开 展,特签订 XX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XX 年度 二、责任主体:部门负责人及其成员 三、责任范围:本部门 四、责任内容 (一)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局以及各级有关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范围、 责任内容、岗位职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二)部门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 任人,部门其他成员要根据岗位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 责”的原则,抓好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严格遵守省 委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 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的通知》要求,以及各级 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的精神,在业务接待、车辆使用方面严格遵守本 局(分公司)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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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带头遵守国家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 定、行业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和地方党委(政府)廉洁自律的 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1、遵守《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之规定。

  2、遵守上级局有关整顿规范工作的相关规定。

  3、遵守省局《关于严格规范招标工作的十条纪律》之 规定。

  4、遵守中共 XX 县委办公室、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治理党员干部职工违规及社会滥办酒席借机敛财不正之 风的通知》之规定。

  5、遵守中共 XX 县委办公室、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打牌赌博的通知》之规定。

  (五)认真贯彻落实县局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工作规划的工作要求和上级局 XX 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指 导意见,把任务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 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及其他工作紧密 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重点考 核:

  1、全面落实县局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 作规划工作要求中明确的 XX 年度工作任务,任务落实率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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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全面完成县局党组 XX 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中全部内 容,完成率 100%。

  3、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确保“明示承诺”岗位覆 盖率 100%。

  4、严格规范开展“两项工作”,按照“规范权力运行、 公开透明操作、确保监管到位、打造阳光烟草”,确保部门 整顿工作省、市两级考核达标。

  五、责任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与中层干部考核、部门 目标考核、部门绩效考核等结合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 部门负责人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部门中发生负直接责任的重大经济案件或严重失职、渎职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年度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

  六、责任追究 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履行或者不 正确履行职责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政领 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行问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县局党风廉政建设职能部门和责任 部门各存一份。责任人签字后生效,因责任人变动,由接替 工作的负责人继续履行职责。

   责任人:

  年月日

  文秘热线--资深的文秘专业网 www.wenmi.org

  中共 XXXXX 党组

  办公室

  责任人:

  年月日

  

篇六:国企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新版

  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三个条例》、《两个纲要》、“两个规定”, 贯彻落实 xx 七次全会精神和 xx 集团公司下发的“42 条”规定,按 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企业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创建和谐稳 定的政治局面,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各基层支部领导班子 的廉政建设,根据霍州煤电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 要求,为确保公司 xx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杜绝 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 部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xx 和两级集团公司党委及矿 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和 xx (六)、七次全会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到本单位安全生产之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 查,同考核,同奖惩,做到任务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有工作机 构,有工作部署,有工作措施,有检查考核办法,有责任追究制度。

  (2)、要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推进廉政 文化进机关、进队组、进小区、进家庭。在廉政文化建设上,积极组 织参与焦煤“一十百千”活动,创新自身文化内涵,建设好本单位的 廉政文化阵地,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格局,营造企业良好 的廉政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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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学习《两个纲要》和其 它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各基层党支部每月要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 的学习。对管人、管钱、管物、管工程等部门的党员干部和各基层党 支部的党员、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每季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法规专题 教育。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 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提出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建议。

  (5)、领导和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 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开展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活动等项工作,配合纪检 部门履行职责,有效地开展工作。

  (6)、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并结合 本单位工作特点,针对管理中容易诱发腐败行为的薄弱环节,及时完 善管理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7)、认真贯彻落实 xx 集团公司“42 条”规定精神,狠刹工资分配 中的“四乱一不公”之风;狠刹请客送礼,公款吃喝,乱发实物之风;

  狠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之风;狠刹领导干部参与赌博之风。着重抓好 私设“小金库”、“帐外帐”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8)、按照上 级要求,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 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9)、认真 处理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并及时上报纪检监察部门,本 着积极慎重的态度,妥善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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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搞好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 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二)、考核奖惩和追究和处罚以上目标责任分解,做为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并纳入纪检部门月度进行考核,实行月度 督促检查,季度讲评分析,年度总结表彰。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 的责任,区分不同性质和情况,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按照《xx 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 究实施细则》和霍煤集团公司《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的实施办法》以及辛置煤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 给予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该责任书从签定之日起到下年度签定之日 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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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国企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新版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关键字】总结

  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纠风工作总结

  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教育系统党委带领全 县中小学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六中全会精神,狠抓党风廉政及纠风工作目目标落实, 把责任分解到学校,分解到每个教职工。现将教育系统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纠风工作情况 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教育系统党委在思想上一直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党政主要领导把加强和 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纳入了各自的工作日程之中,成立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领 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于年初与各乡教育党总支和县直各 学校党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书》,明确规定学校书记、校长为本单位 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基层支部按照教育系统党委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 把纠风工作目标分解到每个教职员工,并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实施,对督查时发现的问题及 时给予处理。

  二、工作开展情况

  1、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严禁乱收费

  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在开学前,XX 年 1 月 23 至 25 日召开了教育系统中小学书记、 校长培训班,专门安排收费工作,先后下发和转发多个有关收费的文件。进一步做好学校收 费工作,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我局于 3 月 27 日至 29 日对全县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 查,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和“一费制”收费办法。XX 学年全县享受“两免”学生总人数为 40503 名,免费总金额 642 万元。(春季 273 万元,秋季元,),(XX 年上级按学生数拨给公 用经费 210 万元和杂费 336 万元)。

  XX 年,享受“一补”学生 806 人,助学金共计万元。

  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2、保障公用经费的正常运转

  为认真落实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下拨的公用经费,教育局及时成立了农村义 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为加强对资金的管理、监督、安全和有效,在教育局设 立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在全县统一实行了“校财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同时要求各中小学管 好、用好预算外收入,做到“收支两条线”,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3、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县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召开后来,教育系统党委及时成立了相关机构, 并于 4 月 25 日召开全系统中小学书记、校长会议,安排部署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 作,并结合实际,指出了教辅教材的征订、学生校服的统一订购、学校各类项目、工程建设 等方面工作中的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和制定了相关措施。

  4、做好教师职称评定工作

  在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中,教育系统党委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办理,以制度为准绳,不 唯亲、不唯上、只唯实,实行政策,规定公开、人员公开、审批公开,各环节进行公示,自 觉接受群众监督。今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中学高级职称 22 人,中学一级职称 41 人,小学高 级职称 59 人。

  5、实行财务公开,公开招投标

  教育局财务支出实行集体研究,局长审批,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做到“收支两条线”, 力求节支经费。学校凡千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使用,并定期公布学校财务 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教育系统加大对学校财务审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给 予解决处理。教育局对学校的固定资产,如微机、课桌椅,教学楼等,都报经县招标办,政 府采购办,通过严格的议标,招投标程序,不搞暗箱操作,个人说了算。

  6、严肃考风考纪 2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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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高考、会考、区内初中班统考中,我们宣传到位,严格管理,强调考风、考纪, 安排周密,使各类考试正常有序的开展。

  7、教育局率先做表率,发挥窗口作用

  为做好教育系统反腐纠风工作,系统党委领导带头执行反腐纠风有关规定,做到廉洁自 律,并严格要求下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下乡只吃工作餐,接待上级领导不超标,对于群众关 注的职称评定、人员调动、入党提干、评先、评优、退休、病事假等,做到一视同仁,秉公 办事,不徇私情。

  8、严格控制会议,严格车辆、电话管理,严格控制出差。教育局严格控制会议次数, 转变会风,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短会绝不拖成长会。严格车辆管理,开会出差尽量 做到少派车,不派车,节省开支,杜绝公车私用。对到内地,乌鲁木齐出差严格把关,对外 出培训期间的参观学习要求报销一半出差费,私宅电话,手机费均由使用者自己支付,严禁 私事用单位电话。

  9、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教师过硬的政治思想品德是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的关键。为此,系统党委大力加强教师 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在全县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组 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县教师依法执教意识,培养教师勤于教书、 乐于育人、无私奉献的良好品德。

  10、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教育系统党委领导非常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反映的问题,能当时解决的就当时 解决,当时无法解决的,安排专人调查、了解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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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接待了来信、来访人员 24 件,并当时解决了他们的要求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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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国企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新版

  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20xx 年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继续执行“两个第一责任人”制 度。各级领导要对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 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共同负责完成本单位党 风廉政建设任务。

  一、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新党 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 设, 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 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 同落实、 同检查、同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的情况作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 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企业每半年要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进行一次检查,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查找问题, 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二、扎实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要把廉洁文化建设作为建立预 防机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抵御和防止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一项经 常性基础工作,着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培育廉洁从业理念、拓展廉 洁文化宣传阵地、规范廉洁从业行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要结合工 作实际,不断赋予新的内涵,反映当代先进文化的价值取向,强化阵 地意识,要继续探索企业廉洁文化融入生产经营的新方法、新途径, 进一步深入开展“五进”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 率,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腐蚀。

   三、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各单位党(总)支部要将《中国 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 从业若干规定》 这两个党内基础性法规列入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学习 内容。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 部一定要自觉地遵守这两个规定的要求, 特别是在企业生产经营的重 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上,必须严 格按照集体决策原则和程序作出决定,禁止个人说了算。领导干部特 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又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 人员, 禁止搞自营工程和从事同业经营活动;严禁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不得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要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 消费行为,做到依法合规、从严从俭、公开透明。要继续落实“四个 坚持”,进一步完善权力制衡机制。

  四、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的监督促进作用。健全并完善效能监察管 理制度,规范效能监察运行程序,抓好效能监察实施过程的监控,注 重提高效能监察的实效性,搞好效能监察成果核定。要抓重点,带全 面,堵塞漏洞,更好地发挥效能监察的监督促进作用。要针对企业生 产经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重 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要加大应收账款清收力度,继续搞好清理备用 金监察工作;二是要进一步规范联营合作项目管理,杜绝违法挂靠工 程;三是要抓好对近两年来亏损项目的审计、监察。

  五、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 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的意见》,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推进企业反腐 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管力度,严 格执行总公司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禁 止转包和违法分包。认真查找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 节,提出改进建议,增强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预见性,防止重、特大 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案件检查工作要始终贯彻党 的 “惩前毖后, 治病救人” 的方针, 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 加强案源管理, 整合信访资源, 强化办案手段。

  案件检查要突出重点, 关注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 能,一要发挥查办案件思想教育转化的治本功能;二要把查办案件的 成果转化为警示教育材料,发挥警示教育的治本功能;三要发挥查办 案件惩治腐败的治本功能;四要发挥查办案件工作完善制度的治本功 能。要建立健全“一案三报告”制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 改措施和建议,促进企业规范管理。

  七、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委要加强对纪检 监察工作的指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要按照集 团总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通知》(晋 建总党发[2002]53 号)要求,按照编制选好配齐纪检干部,加强纪检 监察力量,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根据《党章》“党的总支部委员 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的规定,在党(总)支部委员会设纪 律检查委员,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网络。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提高纪检干

   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 把改进纪检干部的 作风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基础, 把增强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作为 加强自身建设的关键环节,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 纪检干部政治业务素质。

  八、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重点是加强对企业主要领导和关键岗位的监督, 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 决策程序和选人用人的监督, 加强对企业投资、 财务管理、 物资采购、 企业改组改制和产权变更交易等关键环节的监督。

  把纪检监察监督与 审计监督、财务监督和民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进一 步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主管单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责任单位:

  党(总)支部书记:

  经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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