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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14篇(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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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二、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二、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14篇,供大家参考。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14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篇1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二、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三、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四、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五、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六、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九、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十、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十二、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十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十四、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十五、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十六、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防范和事故应急与处理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安全事故应急范围

1、施工现场事故伤亡人员应急。

2、施工现场事故的安全应急。

第三条本预案是指一般以上事故的应急。

第四条各施工项目部应严格执行本预案,坚持“以人为本,珍惜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保障职工安全。

第二章安全事故的防范

第五条各施工项目部应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各项安全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坚持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防止伤亡、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监督管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按照预案程序迅速进行妥善处理。

第六条各施工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由项目经理和项目主管安全负责人主持,各分项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布置、督促、检查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并作出会议记录和防范措施。公司安全部每月对各分项项目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落实整改措施。对不按期整改的施工项目进行经济处罚。

第七条公司安全部应加强安全管理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发现有伤、亡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停工整改,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复工。

第八条各施工项目部未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的。发生伤、亡事故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第二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项目工程部安全第一责任人:

安全第二责任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九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救援的演练和实施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后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按以下职责,划分开展工作。

1、组长:刘军

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全面领导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筹集善后处理资金。

2、副组长:孙大武

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本地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做好引导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3、副组长:蒋治武

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与事故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安抚工作。

4、组员:罗维

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家属进行善后处理及安抚工作。负责联系大型机械的动用,及车辆和事故现场保卫工作。

5、组员:刘军(该项目工地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职责: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6、该工地责任工长:孙大武

职责:立即送伤者到就近医院抢救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

7、组员:该工地安全员

职责:立即封锁、保护事故现场以便有关人员取证,配合有关人员取证和善后工作。

8、组员:冯多华

职责:立即引导工地民工就地待命,不得离开工地,取证、调查原因、配合有关人员取证和善后处理。

9、组员:该工地门卫

职责:立即关闭大门,保护事故现场不得让工地以外人员进入,等待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勘察事故现场等。

二、如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不在现场,项目经理职责由责任工长承担以此类推,如公司总经理不在或外出由副总经理承担总经理职责,各级人员以此类推。做到有事故发生,有责任人负责。

三、幢号、分公司、站、厂对发生的突发事故,(如食堂中毒、工地发生火灾、特大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病疫等)必须立即向公司汇报,如发生不报,一经查实,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交司法机关处理。项目、分公司、厂、站必须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救援小组和后勤保障组。报公司审批实施。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应急处理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火灾抢救

1、火灾急救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应了解起火部位,燃烧的物质等基本情况,拨打“119”报警,同时组织撤离和扑救。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如切断电源,撤离火场内的人员和周围易燃易爆物及一切贵重物品,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器具。在扑救现场,应统一行动,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撤离扑救人员,避免伤亡,防止中毒,坍塌、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二次事故的发生。在灭火后,应保护火灾现场,以便事后调查起火原因。

2、火灾现场自救注意事项

(1)救火人应注意自我保护,使用灭火器材救火时应站在上风口防止烈火、浓烟熏烤而受到伤害。

(2)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3)必须穿越浓烟逃走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用湿毛巾或湿布捂住口鼻,或贴近地面爬行。

(4)身上着火时,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5)大门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吸待援。

3、烧伤人员现场救治在出事现场,立即采取急救措施,使伤员尽快与致伤因素脱离接触,以免继续伤害深层组织。

(1)伤员身上燃烧着的衣服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者躺在地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切勿奔跑或用手拍打,以免助长火势,防止手的。烧伤。如附近有河沟或水池,可让伤员跳入水中。如果肢体烧伤则可把肢体直接浸入冷水中灭火和降温。以保护身体组织免受灼伤的伤害。

(2)用清洁包布覆盖烧伤面并做简单包扎,避免创面污染。自己不要随便把水泡弄破,更不要在创面上涂任何刺激性的液体或不清洁的粉和油剂。

(3)伤员口渴时可给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4)经现场处理后的伤员要迅速送医院救治,转送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呼吸、脉搏,血压等的变化。

第十一条严重创伤出血伤员的现场救治

1、止血

(1)压迫止血法:先抬高伤肢,然后用消毒纱布或棉垫覆盖在伤口表面,在现场可用清洁的手帕、毛巾或其他棉织品代替绷带或布条加压包扎止血。

(2)指压动脉出血近心端止血法:按出血部位分别采用指压面动脉、颈总动脉、锁下动脉、肢动脉,胫动脉,胫前后动脉止血法。

(3)弹性止血带止血法:当肢体动脉创伤出血时,就先抬高肢体,使静脉血充分回流,然后在创伤部位的近心端放上弹性止血带,在止血带与皮肤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止血必须扎紧,要加压扎紧到切实将该处动脉压却。同时记录上止血带的具体时间,争取上止血带后2个小时以内尽快将伤员转送到医院救治,若途中时间过长,则应暂时松开止血带数分钟:同时观察伤口出血情况。若伤口出血已停止,可暂勿再扎上止血带;若伤口继续出血,则再重新扎紧上止血带加压止血。

2、包扎、固定创伤处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洁的医用纱布覆盖,再用绷带或布条包扎。

3、搬运经现场止血、包扎、固定后的伤员,应尽快正确地搬运送医院抢救。搬运伤员要点:

(1)在肢体受伤后局部出现疼痛、肿胀、功能障碍,畸形变化,就提示有骨折存在。宜在止血包扎固定后再搬运。

(2)在搬运严重创伤伴有大量出血或已休克的伤员时,要平卧运送伤员,头部可放置冰袋或戴冰帽,路途中要尽量避免震荡。

(3)在房屋倒塌、上方陷落、交通事故中,在肢体受到严重挤压后,一般在解除肢体压迫后,应马上用弹性绷带缠绕伤肢,给以固定少动。

(4)胸部受损的伤员,实际损伤常较胸壁表面所显示的更为严重,有时甚至完全表里分离。

(5)人体创伤的,尤其在严重创伤时,常常是多种性质外伤复合存在。引起创伤性休克的主要原因是创伤后的疼痛。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及时止血、包扎、固定伤肢并送医院进行抢救。

第十二条触电事故处理

一、对症救护处理

1、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未失去知觉,但内心惊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触电者在触电过程中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则应保持空气流通或注意保暖,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请医生进行诊治,或送往医院。

2、若触电者伤势严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对此种情况,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平卧;周围不围人,使空气流畅;解开他的衣服以利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温,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若触电者呼吸困难。面色发白,发生抽搐,应立即请医生作进一步抢救。

3、若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停止跳动,或二者都已停止,仍不可以认为已经死亡,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但应注意:急救要尽快地进行,不能等医生的到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能中止急救。

二、人工呼吸法人工呼吸法是触电者停止呼吸后应用的急救方法。各种人工呼吸法中以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效果最好,而且简单易学,容易掌握。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解开,使胸部能自由扩张,并迅速取出触电者口腔内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假牙、血块、粘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作口对口人工呼吸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头部后仰,使鼻孔朝上,如舌根下陷,应把它拉出来,以利呼吸畅通。

三、胸外心脏挤压法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心脏跳动停止后的急救方法。作胸外心脏挤压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在触电者胸骨中段叩击1-2次,如无反应再进行胸外心脏挤压。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挤压持续4-6小时,直到病人清醒或出现尸斑为止,不要轻易放弃抢救。当然应尽快请医生到现场抢救。

四、外伤的处理若触电者受外伤,可先用无菌生理盐水和温开水洗伤,再用布绷带或布类包扎,然后送往医院处理。如伤口出血,则应设法止血。通常方法是:将出血肢体高高举起,或用干净纱布扎紧止血等,同时急请医生处理。

第十三条中暑后抢救夏季,在建筑工地上劳动最容易发生中暑,轻者全身疲乏无力,头晕、头痛、烦闷、口渴、恶心、心慌;重者可能突然晕倒或昏迷不醒。遇到这种情况应立即进行急救,让病人平躺,并放在阴凉通风处,解开衣扣腰带,慢慢地给患者喝一些凉开(茶)水、淡盐水或西瓜汁等,可以给病人服用十滴水、仁丹、藿香正气片(水)等消暑药。病重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治疗。预防的简单方法是:平时应有充足的睡眠和适当的营养;工作时,应穿浅色且透气性好的衣服,争取早出工,中午延长休息时间,备好消暑解渴的清凉饮料和一些防暑的药物。

第十四条

一氧化碳中毒抢救对一氧化碳急性中毒患者的抢救,首先要及时将病人转移至空气新鲜流通处,使其呼吸畅通;中毒较重的病人,要给其输氧,促进一氧化碳排除;对已发生呼吸衰竭的患者,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直到恢复自动呼吸,再送往医院治疗。

第十五条亚硝酸钠中毒抢救亚硝酸钠毒性剧烈,中毒死亡率也较高,但只要抢救及时,方法适当,仍可化险为夷。抢救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迅速洗胃,清除毒物。洗胃一般用1:5000的高锰酸钾水冲洗,仰灌或胃管插入均可。同时,要用硫酸镁导泻,排除肠道内的毒物。

二、对轻微中毒患者,可采用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静脉注射。一般用15%葡萄糖60—100ML加维生素C0.5—1克,注入静脉。

三、血压下降时,可用阿拉明强心剂,但禁用肾上腺素。

四、对呼吸困难、青紫严重、昏厥休克的严重中毒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第五章应急器材、应急物资

第十六条应急电话

1、应急电话分类:

工伤事故重病人抢救拨打120救护电话,请医疗单位急救。火警、火灾事故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消防部门急救。发生抢劫、偷盗、斗殴等情况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警救助,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市安监局汇报。

2、保证电话在事故发生时能应用畅通工地安装电话,在室外张贴119电话的安全提示标志。电话一般应放在室内临现场通道的窗扇附近,以便节日、夜间等使用,房内无人、上锁,有紧急情况无法开锁时击碎玻璃,就可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拨打电话报警报救,电话机旁变应张贴采用紧急电话和工地注要负责人和上级单位的联络电话。

3、电话报救须知救护电话“120”,火警电话“116”,匪警电话为“110”,拨打电话时要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些什么措施。

(2)讲清楚伤者(事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附近有什么特征。

(3)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应派人在现场处等候救护车,把救护车进入工地现场的路上障碍及时清除。

第十七条常备应急物资

一、常备药品

1、消炎药:先锋霉素Ⅳ号、增效联磺片、氟哌酸、奥复星、痢特灵。

2、治疗冠心病及降血压药:硝酸甘油、消心痛、心痛定、复方降压片、利血平。

3、止咳平喘药:克咳敏、复方甘草片、氨茶碱、喘定、博利康尼。

4、解痉止痛及止吐、助消化药:阿托品、654-2、灭土灵、吗丁啉、酵母片、多酶片。

5、通便药:果导片、开塞露。

6、解热止痛药:安痛定、去痛片、阿斯匹林。

7、镇静药及脱敏药:安定、扑尔敏等。

8、脱水药:20%甘露醇。

9、抢救药:可拉明、洛贝宁、多巴胺、肾上腺素、利多卡因。

10、治疗配药的液体:5%葡萄糖、10%葡萄糖、25%葡萄糖、5%葡萄糖盐水、0.9%盐水。

二、常用物品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冰袋、各种消毒液及物品、一次性注射器及输液装置。

三、急救药品20%甘露醇注射液、0.9%盐水注射液、低分子右旋糖酐注射液、多巴胺、西地兰。

四、消毒药品75%酒精、2%碘酒、3%过氧化氢(双氧水)、0.1新洁尔灭、0.9%盐水、1%龙胆紫夜、红汞。灭菌棉球、棉签、持物钳。

五、急救物品急救包(内含无菌敷料、绷带);缝合包(内含持针器、缝合针、线,止血钳、镊子、剪刀、手术刀、敷料等);气管切开包(内含气管套、手术刀、止血钳、剪刀、镊子、持针器、缝合针、线、敷料等);各种常用小夹板或石膏绷带,担架;止血带、氧气袋。

六、眼科常备药物及器械洗眼壶、清创缝合包、简单的缝合器械、生理盐水、3%硼酸液、2%—3%碳酸氢钠溶液、抗生素眼药水、抗生素眼药膏、破伤风抗菌素、止血药、消炎药等。

第六章救援人员、救援器材、救援培训及演练经费

第十八条救援救护小组及后勤保障组从各项目部抽调人员组建一支精干、训练有素的救援队伍,保证召之即来,保证救援工作顺利实施。

第十九条救援救护组及后勤保障组负责人对人员的基本抢救知识培训,学习结束后进行考试,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时间不低于20个学时。

第二十条救援救护小组根据各项目工程部提供的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前做好车辆器材准备工作,随时调用。

第二十一条为保障伤、亡事故抢救救援,公司与项目部共同落实专项经费。

第七章重、特大事故处理程序

第二十二条亡事故发生后,项目工程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并应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第二十三条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报告及报警:接到各项目部发生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和市安监局、安监站。

2、下达救援指令:接到伤、亡事故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指令,救援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抢险。由救援小组组长负责现场指挥,保持与领导小组的通讯联络,随时将施救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3、后勤援助,后勤保障组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抢救伤员转到医院抢救,汇同、配合相关部门准备好下一步的善后工作,保持与领小组的通讯联系,随时报告情况。

4、现场保护和清理,各项目部应保护好现场,待调查小组事故调查完毕后,救援小组汇同项目部清理现场。

第八章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四条各领导小组负责对救援救护组执行本预案所规定的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项目工程部对伤、亡事故的防范及具体救援人员、设备、器材落实情况并及时报告。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伤、亡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的考核,考核工作由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目部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本预案涉及人员变动,由继任者担任。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篇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当满足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安全资格a证。

3、从事8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充分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二、安全部经理负责对公司下属项目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要求:

1、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相关上岗证书。

3、从事5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协助安全部经理对公司下属项目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要求:

1、具有中专或相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3、从事3年以上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施工现场经验和协调能力。

四、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负责对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资格要求:

1、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安全资格b证。

3、从事5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一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和协调能力,并持有安全资格c证。

3、从事2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六、所有安全管理人员都必须持有安全资格c证及以上的资格证书,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复训。

七、年满60岁,不得继续担任安全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篇4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方案,经本单位安全和技术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围挡,对临街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硬质围挡;对在建房屋和构筑物工程,应当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硬化、畅通,并有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示标志,夜间设有红灯示警。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在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进行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的,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等。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施,并配备相应的急救人员。

第二十八条对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施工单位必须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检查,并在使用中进行定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建立档案,并确定专人管理;安全技术资料应当真实、完整、齐全。

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者录像。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篇5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有关责任主体和工程项目,健全完善以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1.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1.2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

1.3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1.4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

1.5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6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1.7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8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制度。

2、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在本级机关建立以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2.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找出事故多发类型、原因和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并发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2.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在本行政区域内各市、县及有关企业中设置安全生产联络员,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工作信息动态交流,研究控制事故的对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大工作。

2.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特殊季节、恶劣天气到来和施工高峰期之前,认真分析和查找本行政区域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刻吸取以往年度同时期曾发生事故的教训,有针对性地提早作出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2.4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开展本行政区域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工作,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的向社会公布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

2.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级监督与重点地区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制定各项监管措施情况;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结合重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及在专项整治、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重点监督检查地区。

2.6建筑工程安全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要与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约见谈话,分析事故原因和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工作措施。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要与发生事故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并将约谈告诫记录向社会公示。

2.7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2.8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制度。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处理等行政执法文书、记录、证据材料等立卷归档。

2.9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利用网络、媒体等向全社会公示,加大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力度。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篇6

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主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和有效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6.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7.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1.在公司董事长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指标。

5.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施工现场设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标准,安全生产考核。

6.审批每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设备,并协助项目部调配。

7.领导组织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8.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9.组织并配合董事长主持做好工伤事故、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保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1.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1)地下暗挖作业;

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7)起重吊装作业;

8)拆除、爆破作业。

3.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篇7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把职工组织起来紧紧围绕安全目标进行生产建设,同时也通过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是指建设单位对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其目的在于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和建筑职工的人身安全。本制度主要针对施工现场检查,目的在于在施工现场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管理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

一、检查内容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建筑企业本身对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也包括根据设备和季节特点进行的专项检查,安全检查归纳起来主要为查思想认识、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措施。检查一定要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的重点,而不同的安全检查有不同的目的和重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导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依据由建设部发布的强制性行业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对管理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安全行为进行纠正。

二、检查方式

公司联合检查:每月月中与月底由公司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负责人对公司范围内的各项在施工程进行联合检查。

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不安全行为等及时处理。

公司施工部日常安全检查:公司施工部不定期对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工程进行检查,并协助项目部安全员对工程项目中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

专业性安全检查:对施工中使用的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合。

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对施工安全造成的影响,制定针对季节特点的施工方案,结合公司联合检查、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施工部日常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方式,对在施工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

三、检查项目

施工部是公司安全检查机构的主要监督部门,负责所有在施工程项目的安全指导工作,公司各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是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对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施工部检查项目

对于工程建设初始阶段就应开始安全审查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的配置、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均在检查范围之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手续、安全协议,施工现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都要有系统的检查和整改。

施工部每月对安全资料检查按照项目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内页来进行,但是由于施工现场情况复杂、人员多变、多工种交叉作业等因素,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需要和安全内页中相关项目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法。

施工部在日常的检查活动当中主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消防设施、场容卫生、机械设备、具有实效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做出口头教育、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通知或并处罚款通知,并会在日后的日常检查中进行复查。

季节性和专项工程等特殊情况的检查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对应内容进行,突发性事件如流行性疾病、安全生产事故等按照预先编制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以上项目必须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同时编制。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检查项目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负责监督指导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以及发现和处理现场环境中不安全因素。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资料如实反映到安全内页中。

专职安全员不仅是现场安全的监督者,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错误思想进行纠正,让他们有意识、自觉的遵守安全制度,不能单一地依靠整改的方式进行纠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会议,是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的另一种方式,这样即能保证安全思想的牢固性,又能在新的制度出台时及时进行更新。

四、检查整改

在公司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由公司施工部对其所在项目工程开具整改意见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由施工部在日后的检查中配合其落实。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公司施工部在日常的不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部负责人或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提出整改意见,配合该项目部落实。

对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专业性很强,应由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作业人员协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协商后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

受季节影响,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应根据预先制定的季节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各班组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停止作业,直至不安全因素排除方可继续作业。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由项目部进行登记,制定整改计划,在隐患未消除前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五、整改分类

需立即整改的问题。凡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的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施工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通知停工并与项目工程负责人以及相关技术人员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加快危险隐患整改。整改完毕之后立即通知施工部前来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限期整改的问题。凡是危险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和困难不能立即解决,应限期整改。整改及复工要求同上。

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施工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汇报检查问题时逐项落实给责任人,限期整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篇8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把职工组织起来紧紧围绕安全目标进行生产建设,同时也通过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是指建设单位对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其目的在于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和建筑职工的人身安全。本制度主要针对施工现场检查,目的在于在施工现场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管理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

一、检查内容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建筑企业本身对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也包括根据设备和季节特点进行的专项检查,安全检查归纳起来主要为查思想认识、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措施。检查一定要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的重点,而不同的安全检查有不同的目的和重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导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依据由建设部发布的强制性行业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对管理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安全行为进行纠正。

二、检查方式

1.公司联合检查:每月月中与月底由公司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负责人对公司范围内的各项在施工程进行联合检查。

2.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不安全行为等及时处理。

3.公司施工部日常安全检查:公司施工部不定期对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工程进行检查,并协助项目部安全员对工程项目中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

4.专业性安全检查:对施工中使用的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合。

5.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对施工安全造成的影响,制定针对季节特点的施工方案,结合公司联合检查、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施工部日常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方式,对在施工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6.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

三、检查项目

施工部是公司安全检查机构的主要监督部门,负责所有在施工程项目的安全指导工作,公司各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是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对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1.施工部检查项目

对于工程建设初始阶段就应开始安全审查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的配置、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均在检查范围之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手续、安全协议,施工现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都要有系统的检查和整改。

施工部每月对安全资料检查按照项目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内页来进行,但是由于施工现场情况复杂、人员多变、多工种交叉作业等因素,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需要和安全内页中相关项目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法。

施工部在日常的检查活动当中主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消防设施、场容卫生、机械设备、具有实效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做出口头教育、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通知或并处罚款通知,并会在日后的日常检查中进行复查。

季节性和专项工程等特殊情况的检查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对应内容进行,突发性事件如流行性疾病、安全生产事故等按照预先编制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以上项目必须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同时编制。

2.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检查项目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负责监督指导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以及发现和处理现场环境中不安全因素。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资料如实反映到安全内页中。

专职安全员不仅是现场安全的监督者,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错误思想进行纠正,让他们有意识、自觉的遵守安全制度,不能单一地依靠整改的方式进行纠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会议,是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的另一种方式,这样即能保证安全思想的牢固性,又能在新的制度出台时及时进行更新。

四、检查整改

1.在公司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由公司施工部对其所在项目工程开具整改意见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由施工部在日后的检查中配合其落实。

2.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3.公司施工部在日常的不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部负责人或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提出整改意见,配合该项目部落实。

4.对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专业性很强,应由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作业人员协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协商后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

5.受季节影响,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应根据预先制定的季节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6.各班组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停止作业,直至不安全因素排除方可继续作业。

7.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由项目部进行登记,制定整改计划,在隐患未消除前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五、整改分类

1.需立即整改的问题。凡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的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施工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通知停工并与项目工程负责人以及相关技术人员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加快危险隐患整改。整改完毕之后立即通知施工部前来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2.限期整改的问题。凡是危险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和困难不能立即解决,应限期整改。整改及复工要求同上。

3.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施工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汇报检查问题时逐项落实给责任人,限期整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篇9

1、目的:

建立施工组织安全、现场安全、土石方工程安全、起重吊装安全、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管理、拆除工程安全等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建筑、安装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建筑、安装施工单位

4、程序:

4.1施工组织安全规定:

4.1.1.新建、改建、扩建,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施工方案,报请主管付总批准。

4.1.2.施工组织设计应分部、分项制定工程施工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安全施工部分,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4.1.3.工程施工部门,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

4.1.4.凡参加施工的技术人员,职员和工人,必须熟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本制度,本工种,本岗位安全规程,否则不能参加施工指挥和施工作业。

4.1.5.凡施工中有关焊接,高处作业,电气设备安全检修等,均按安全检修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2.1.参加施工人员和进入现场的一切人员,必须按安全规定准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4.2.2.施工现场在开工前,应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平面布置,安排施工作业棚,临时休息室,仓库,搅拌机,以及施工机械,材料堆放的位置。

4.2.3.施工现场内危险地段的坑、井、沟、陡坡、电气设备、线路等必须设置“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设红灯信号。

4.2.4.施工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要求。

4.2.5.工地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铁线,脚手工具,边角废料等要及时清除。

4.2.6.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使用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4.2.7.施工现场根据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4.3土石方工程安全规定:

4.3.1.土石方工程施工必须办理动土证(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4.3.2.挖土施工必须按土质情况留有一定边坡(坡视土质情况而定)。

4.3.3.挖土的土方距离沟边至少0.8米,堆土高度不能大于1.5米。

4.3.4.在雨季或土质松软遇有流沙时,必须设固壁支撑,支撑应有足够强度。拆除支撑时必须按顺序从下至上进行。

4.4起重吊装安全规定:

4.4.1.对20吨以上重物和土建主体工程主体结构吊装,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吊物重虽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宽比大,精密,贵重以及施工条件特殊困难的情况下,应编制吊装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技术付总批准后方可进行。

4.4.2.起重吊装工程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作业。

4.4.3.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装机具和索具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4.4.3.1.各种起重机在吊装前必须对机械,安全制动装置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4.3.2.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使用,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执行。

4.4.3.3.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禁止超载使用。

4.4.3.4.起重设备工具在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确认无疑方可使用。

4.4.3.5.严禁利用厂区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生产性建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4.4.3.6.不停车大修或技措工程的吊装施工,必须作出吊装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吊装。

4.4.3.7.所有起重吊装必须经安全部门审查批准,持工作安全许可证方可进行。

4.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4.5.1.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传动和危险部分,都要设防护装置。

4.5.2.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必须设有联锁开关及超载、回转、卷扬各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

4.5.3.木工机械必须保持各种安全装置齐备好用。

4.5.4.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机械本身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完好。

4.5.5.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导线必须设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4.5.6.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规定。

4.5.7.电动手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

4.6拆除工程安全规定:

4.6.1.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拆除建筑物等进行全面检查,制订拆除施工方案,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拆除工程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4.6.2.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交底,学习拆除工程安全操作规定。

4.6.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4.6.4.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切或推倒方法拆除。

4.6.5.拆除物料不准自上而下抛掷,应采取吊运和顺槽流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篇10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三、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审批制度安全规定及“十不烧”规定。现场动火作业人员需持有动火证,佩戴动火监护人袖标。

四、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五、油漆、危险品、材料仓库,必须符合消防要求,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施工现场的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一级箱到二级箱的巡检制度管理。电工必须每天填写巡检记录表,三级箱挂起离地60cm使用,电缆要架空使用,并有明显标志,一、二级配电箱要接地,以防发生电气火灾和漏电伤人。

七、发现火警的时候,应迅速地、准确的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动会向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知识和防火警惕性。

九、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一时难于消除的隐患,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各房建单位要制定消防保卫机构和消防制度职责到人。

十一、对违反操作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消防检查制度

1、各房建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本单位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立即进行整改。

2、专(兼)职防火人员对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每天检查两次(班前、班后),对一般部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施工班组每周要组织班长、工段长,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防火负责人或质安部。

4、班组、部位要落实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井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并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

4、库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设电熨斗、电水壶等电器设备。

5、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泡,其功率不得超过60W,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cm以上。

6、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刀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计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8、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库内应配足备齐相应消防器材并要有专人管理,落实责行,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混装运输。

9、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双人双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一起退回。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责成班组长级以上人员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进行,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施工队、仓库等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或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架空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7、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8、易燃、易爆施工队、仓库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消防器材管理维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对消防器材,应加强维修和保养,要保持整齐、干净、防锈蚀,不得曝晒、雨淋。对怕冻的器材,在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使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如果重量减少l/10,应补充药剂和充气。

4、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由安保部负责监管,各二级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处、仓库部位的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落实责任,负责管理。

5、消防器材无警不动,对挪用或损坏者应给予适当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按消防条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予以处罚。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火灾,岗位责任人要立即报警,同时积极组织扑救,将火灾扑灭在萌芽之中,不得隐报。

2、警卫人员从报警到调查处理火灾事故结束,始终要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勘察结束后,经公安消防机构和保卫人员同意,才能组织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3、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情节,对有关责任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追究有关人的刑事责任。

4、发生火灾后,应将事故经过、损失和调查处理情况,在防火档案中登记备案并写出书面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构。

义务消防队职责

义务消防队在项目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消防队员由各部门人员、劳务作业处及专业分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条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遵守纪律,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二、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每周对责任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三、杜绝违章用电和违章用火,及时更换老化线路。

四、及时向安保部报告责任区域内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危险品的存放情况,保证各种危险品的存放符合防火要求。

五、承担责任区域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维护和保养,根据责任区域的防火需要,随时向安保部申报所需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的种类和数量。

六、防火重点部位必须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七、负责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防火灭火知识,使责任区域的工作人员均能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八、积极参加安保部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熟悉本项目的消防应急预案。

九、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篇11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

2、项目部组织班子人员,每十天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书。

3、施工班组每天坚持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4、施工现场每个工人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

5、安全员、各工种工长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6、对检查出工人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7、对重大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施工高峰、夏季、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使职工能够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辨证关系,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及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发生,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临时工)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

2、对架子工、电工、起重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及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工人,都要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3、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4、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设备、制造新产品、调动新工人工作时,应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为确保安全施工,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素质,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各项目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应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必须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组每天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班前交底内容主要是当天的作业环境、邻近高压线、附近建筑物地基情况、气候条件(如台风、雨季等)、当班主要工作内容、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技术要求的特殊工种的配合等。班前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现场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上班前由工地负责人(工长)对当天的工作安排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记录在案。

4、班组长在班前向职工交待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让职工了解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正确使用和发挥建筑工人“三宝”,发动职工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积极组织落实和实施。

5、必须建立班组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制度,即在平时的班前活动中,增加以下内容:小结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特别是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的工作环境和特殊作业部位等,如何采用相应预防措施,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好人好事和吸取教训。

6、上级有关单位对工地的检查情况均应按实记录。

7、记录要齐全、详细、认真,并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必须按时复审方为有效。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职工作和工作范围。

3、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把机械、机具交给无证人员使用。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班前班后检查本人所使用的机械、机具,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6、严禁机械、机具带病工作。

7、特种作业人员严禁酒后操作。

8、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9、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后应附操作证复印件作为安全检查资料附件。

(五)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制订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的条款。

2、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3、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4、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5、对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不同的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六)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

1、各项目部应按规定为职工发放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2、物资部门应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管理,按统计的工种和性别,做好年度劳动保护用品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进行采购,不得盲目采购,防止积压。

3、各项目部在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须在国家审批的劳动保护用品商店采购,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质量安全鉴定证书等。

4、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后,必须进箱、进柜,经常检查,严防霉烂变质、鼠咬、虫害、保持清洁卫生。

5、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中,要建立发放领用台帐,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6、职工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和保管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七)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1、各项目部对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储存,必须设立专用仓库或储存室。

2、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场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

(2)有防雷保护措施;

(3)电气设备符合国家电器防爆标准;

(4)有防静电设施;

(5)设置有相应的通风、防爆、监测、报警、灭火等消防安全设施;

3、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许可证;

(2)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储存、使用的场所、设施;

(3)有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含保管、使用等人员);

(4)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有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

4、运输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车辆及驾驶员必须至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办准运证,配备的押运员也要办理押运证。

5、运输工具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6、各项目部必须严格填写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分类清单,逐级上报,报表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证并盖有公章。

7、当日未使用的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退库,不得在使用单位滞留,即使是明日还要使用,但也要办理退库,明日使用时,再按规定领用。

8、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须严格入库验证、领用签证批准、退库签证确认等工作。

(八)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奖励细则

1、公司设安全奖励基金,按完成工程总价的万分之一计提安全奖励基金,各种违章罚款均进入安全奖励基金,建立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由公司统一使用。主要用于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奖励。各二级公司及项目部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计提安全奖励基金。

2、公司每月组织对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检查评分达到优良的,建设公司将给予项目经理或项目主管负责人20xx元的奖励。

3、各项目部、二级公司年内无死亡、重伤事故、负伤率控制在指标内(5‰),年终公司给予项目分部、二级公司主管经理20xx~5000元奖励。

违反安全管理体系及制度处罚细则

1、各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的,对项目经理处以500 0~8000元罚款。

2、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对项目经理处以200 0~5000元罚款。

3、未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对项目经理处以1000元罚款。

4、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对项目经理及其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

5、未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班前活动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等相关制度,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

6、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经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检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合格要求,将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处于100 0~3000元的罚款。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篇12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对建筑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

第三十五条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监理人员按照规定,对所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第三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并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第三十七条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篇13

一、当前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政策评价

第一,现行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政府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责任,从法律的层面上给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保证。第二,现行政策建立的约束机制,使参建各方重视安全管理,强化了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意识。第三,现行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监理行业的规范和发展,促使行业内整个安全生产监理水平的提高,使一些责任心比较差的监理企业意识到危机。第四,现行政策对监理的安全管理职责范围进行了界定,使监理过程有法可依,为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客观上起到了保护监理人员的作用。

二、当前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深层问题与完善思路

2.1建设各方主体的经济和社会属性

从现行政策对各方法律责任的要求来看,建设单位属于消费者,施工单位则属于生产者,监理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者。

2.2事故致因规律的理论认识

在安全事故的统计中,无论是美国的osha,还是我国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政府部门,都使用的是直接事故原因统计,如高空坠落、挤压、触电、物体打击以及坍塌等类别。

2.3政府安全管理的手段

随着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监理单位,都面临着利润空间被极度压缩的不良生存环境。

三、结论

3.1安全责任分配制度设计应从事故致因及其各方控制能力的角度出发

安全与质量密不可分。安全管理的目标是没有事故,质量管理的目标则是没有废品,在造成事故和出现废品的复杂原因中,存在着大量的。共性因素且交互影响。

3.2制度再设计中应体现建设单位作为生产者属性的政策前提

由于建设单位(业主)是建设活动的“组织者”,具有强势地位,对包括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在内的生产管理活动具有强大的影响力。

3.3制度的导向应注重激励和积极引导

根据安全事故致因理论,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篇14

一、施工安全控制

1.建筑施工队必须有工程部、现场监理认可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后,方可开工。

2.现场施工人员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项目经理部、施工作业队、班组的安全教育。

3.电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查。

4.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5.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6.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必须齐全,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管理条例,施工设备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检查

1、日常性检查:主部门对施工队(班组)每周、每班次都应进行检查。工程部、监理定期检查、抽查。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人员工作服要穿着整齐,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不准嬉闹、不准醺酒。

2、专业性检查:针对特殊工种、特殊设备、特殊场所,如大风要着重检查防火、防爆,高温及下雨天气要防雷电、防暑、防洪、防触电,冬冷天要注意防寒、防冻。

3、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遵章守纪的检查。

4、安全检查要查思想、查管理,主要查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安全管理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是否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标识、操作规程、违规行为和安全记录。

5、查隐患、查整改,主要检查现场要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6、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评价和考核,落实奖罚制度。

三、安全措施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员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

2、现场危险部位要有《安全标识》,夜间行人经过的坑、洞口旁边应设置围护栏及红灯示警。

3、料库、油库严禁吸烟,变压器旁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警示牌。

4、每班施工作业前,要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脚手架、预留洞口等)进行排查清理,保证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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