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易达范文网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2023年XX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方案

时间:2022-11-20 17:45:04 浏览次数:
导读: XX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方案 XX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确保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实际制定《提升XX县城区环境空气

XX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方案 XX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确保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实际制定《提升XX县城区环境空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方案 ,供大家参考。

XX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方案

  XX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城

  区环境空气质量,确保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实

  际制定《提升XX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方案》。

  一、空气现状及原因

  2021年1-6月份,XX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

  数为150天,优良天数为84天,污染天数为66天,优良天

  数占比为56%o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我县2021年空气质量中的综合指数、优良天数和PM10月均值等三项指标在全省排名

  靠后。

  经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实地调研分析,导

  致我县空气质量超标天数较多的原因主要为:

  (一)城市扬尘防控不到位。存在建筑施工渣土露天堆

  放、建设地块裸露土地未及时覆盖、建设工地路面浮沉严重

  等;

  (二)煤烟型污染问题突出。燃煤小锅炉未按要求淘汰

  甚至生物质和煤炭混烧,城郊燃烧散煤普遍,餐饮业油烟低

  空直排超排问题突出等;

  (三)工业颗粒物排放量较大。城市周边矿山企业粉尘

  治理措施不到位甚至没有措施,工业原料、物料、燃料、尾

  矿存放没有防护措施,企业运输道路扬尘排放问题突出,运

  输车辆未覆盖;

  (四)

  道路保洁不到位。城区道路没有全部实现湿式清

  扫

  和保洁,仅围绕几条主干道进行了洒水抑尘,秋冬季洒水

  频次较少。

  二、提升晋位目标

  按照省、市政府要求,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为:

  (一)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85.5%;

  (二)

  退出全省县级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30位;

  (三)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6项指标要达到《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功能区质量要求中二类区

  二级浓度限值(二氧化硫(SO2)年均值60ug/m3.二氧化氮

  (N02)年均值40ug/m3.一氧化碳(CO)年均值4mg/m3.臭氧

  (03)年均值160ug/m3.颗粒物PM10年均值70ng/m3.颗

  粒物PM2.5年均值35ug/m3)o

  三、管控区域

  根据XX县气象资料显示,我县春秋两季多风,夏季盛

  行南风,秋冬季盛行西北风,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结合

  我县城区周边地势起优状况及河流、山川走势,确定我县具

  体管控区域如下:

  (一)管控流域。城区南侧XX河流域、城区西北侧XX河流域(XX水库以南)、城区东北侧XX河流域(XX镇山咀桥

  以南)。

  (二)管控区域。经济开发区、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镇。

  四、责任分工

  (一)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量

  1.

  从严管控新增“两高”项目建设,严格控制新建、改

  建、扩建两高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责任单位:县发改

  局、经济开发区、营商局)

  2.

  严格新上耗煤项目环评审批,从严管控燃煤排放二氧

  化硫、氮氧化物总量确认,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必

  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责任单位:县营商局、开发区审批局、生态环境局)

  (二)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

  1.

  认真排查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使用情况,开展禁燃区

  高污染燃料经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开展煤炭市场综合整治,禁止在禁燃区(XX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包括XX河以北老城

  区、XX河以南XX地区、XX河以东东城区、XX城区)销售使

  用高污染燃料(高污染燃料指:原(散)煤、煤砰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杆、锯末、稻壳、蔗渣等),以及硫

  含量大于0.3%(指可排放硫含量)的固硫蜂窝型煤,硫含量大

  于0.5%或灰份含量大于0.01%的轻柴油、煤油,硫含量大于

  30mg/m3或灰份含量大于20mg/m3的人工煤气等物质)。(责

  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加强城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监管,及时发布禁止

  和限制燃放通报,减少城区大气环境污染。(责任单位:县

  公安局)

  3.

  积极制定清洁能源使用政策,逐步淘汰城区内民用散

  煤,加快城区燃煤平房区域搬迁改造,合理推进淘汰民用取

  暖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民用取暖燃煤小锅炉集中供热并网。

  坚决制止已淘汰的燃煤锅炉死灰复燃,严厉打击生物质锅炉

  燃煤混烧。(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生态

  环境局)

  (三)强化城区餐饮服修行业管理

  1.

  开展饭店油烟整治,餐饮行业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净化设施,排放油烟稳定达标,减少油烟颗粒物

  排放,坚决取缔禁燃区内露天烧烤。(责任单位:县行政执

  法中心)

  2.

  整治干洗衣行业废气,干洗店要使用全封闭干洗机,规范使用干洗溶剂,安装废气处理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淘

  汰开启式干洗机。(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属地政府)

  3.

  开展机动车修理行业废气污染治理,严格喷涂作业中

  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全部实现烤漆房密闭,并安装烤

  漆废气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禁止露天

  喷漆作业,推广绿色维修。(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交

  通局)

  (四)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从严控制扬尘排放

  围绕城区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道路保洁、物料运输

  与堆存、采石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全面开展扬尘排放精细

  化管理。

  1.

  提高城市道路水洗机扫率,规范机械化作业要求,城

  区主要道路“水洗机扫"全覆盖,县城建成区机扫率达到100%。

  加大对主要交通干线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和洒水保洁频次,重点对

  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加强机械化清扫,配合人工清扫,做到公路路面基本无浮土,行车无

  明显扬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

  压实建筑施工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建筑施工现场落实

  “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二强化督查执法,对扬尘管控不到位的,依法予以严惩,对建筑市场主体的不良行

  为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气象部门发布大风警报、霾天气预警等扬

  尘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当停止平整土地、换土、原土过筛

  等作业。(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

  大力开展城区绿化,实施城镇裸露地面绿化、硬化,有效减少本地尘源,降低扬尘污染。城区内供热企业建设封

  闭式煤、渣储存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4.

  加强城区道路运输监管,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

  圾等的车辆应当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

  因物料遗撒或者泄漏而产生扬尘污染。路面破损的,应当采

  取防尘措施,及时修复。(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公安局)

  (五)强化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管控

  建立完善巡查排查制度,落实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职

  责,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加强秸秆焚烧、烧荒烧垃

  圾等露天焚烧问题监督管理,确保露天焚烧火情“发生即发

  现、发现即处置”,实行全区域、全时段、常态化禁燃措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属地政府)

  (六)强化矿山粉尘、扬尘深度整治

  1.

  精准、科学、依法推动矿山综合治理,对标现代化矿

  山开采模式,推动矿山资源规范开采、集约开采、绿色开采。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属地政府)

  2.

  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采、运输、破碎和加工过程防尘、除尘措施,各种物料入棚进仓,运输通道硬化防尘,进出车

  辆苫盖冲洗,开采、加工作业区污染物达标排放。(责任单

  位:县生态环境局、属地政府)

  3.

  加大对城区周边矿山废石、尾砂二次矿产资源开发利

  用监管,对非法开发利用二次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

  以取缔。(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属地政府)

  (七)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

  开展机动车尾气整治。以城区机动车为主,非道路移动

  源同步,狠抓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对主城区及周边主要交通

  干道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建立机动车

  排放检验与强制维修制度。(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八)强化工业废气治理

  1.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以城区工

  业窑炉为重点,对照行业标准,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

  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

  法责令停业、关闭(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属

  地政府)

  2.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动陶瓷制品、家具制造、木材加工、表面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

  和处理,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解决部分企业对挥发性

  有机物污染防治意识淡漠问题。(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县生态环境局)

  (九)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积极应对重污染天

  气,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各部门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加强管控措施的督导检查,有关排污

  单位积极响应,采取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责任单位:

  县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提升XX县城区环境

  空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

  分管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开发区管委会、有

  关乡镇场街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

  环境局,负责方案实施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向领导小

  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

  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有关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原则,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各尽其

  责、履职尽责,指导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三)严格考核督办。建立以县考核办牵头,县委督查

  室、县政府督查室参与的重点工作、工程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定期督办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四)保障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

  资机制。在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通过“以

  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重点示

  范工程建设。企业必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污

  染治理任务。

  (五)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大气环境保

  护宣传教育,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工作。

  定期公布辖区空气质量状况以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充分发

  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六)加强预警工作。建立大气联防预警体系,实行区

  域空气质量预警机制,当遇有重污染天气时,重点排污企业

  要限产限排,建筑工地要停止土石方作业和渣土运输,以减

  轻大气污染程度。

  (七)强化监督管理。对县城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区

  域内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企业,各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依法按照《大气污染防治

  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采取行政、经济等手段,高限处罚。

本文链接:https://www.gxcjt.com/zhuantifanwen/gongwenfanwen/15810.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4 易达范文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桂ICP备20004951号-1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