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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调研报告 【精选推荐】

时间:2022-11-20 14:00:04 浏览次数:
导读: 普法宣传调研报告 普法宣传调研报告通过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深入解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切实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普法宣传调研报告 普法宣传调研报告通过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深入解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切实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普法宣传调研报告 ,供大家参考。

普法宣传调研报告

  普法宣传调研报告

  通过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深入解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切实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主要措施及成效

  在组织领导上,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机构和人员任成员,将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普法工作与全镇总体工作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评比,确保了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在普法教育上,突出对重点对象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对于乡镇领导干部、单位负责人和村干部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为主,提高干部依法执政水平;对镇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商户依法经营意识;对普通党员、群众广泛深入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教育,提高村民依法自治水平;对青少年学生加强交通、消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学生自我防范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在活动载体上,普法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增强企业经营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为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难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法治主题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法律上门”服务活动,加大对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人员的法律援助力度,受到群众的欢迎。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1、对农村普法认识不足,思想上有偏差。当前农村中“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以及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等不良社会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学法用法脱节,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给普法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有的基层干部认为抓普法教育是一项“软”指标,既花钱又费力,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的则认为普法就是要农民守法,强调群众义务多,宣传群众权利少;还有许多基层干部群众对法律存在实用主义思想,遇到问题才想起来去找法律,不能做到事前学习和预防。

  2、农村普法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法律素质不高。乡镇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工作压力重;村(居)普法干部全部都是由村干部兼任,这些村干部主管工作多,完成镇、村中心工作任务繁重,对农村普法工作不以为然;不少村干部文化素质不高,自身法律学习不够,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宣传法律时,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凭主观臆断,对复杂、疑难的纠纷更是显得束手无策,不知道依法该怎么办;有的在调解民事纠纷、处理村级社会事务时,涉及法律宣讲不到位,导致民事纠纷

  扩大和无序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3、农村普法宣传手段和形式简单落后,亟待突破创新。除了进村入户散发些法律宣传品或是上集市设个法律咨询台之外,就是搞宣传栏、标语进行普法宣传,传统形式多而创新形式少;传统普法“被动式”的教育由于成本高,加上组织难已不受组织者和农民的欢迎;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农民获取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电视、网络等媒体,如《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法律新闻类节目,从其它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很少;大多数村(居)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薄弱,正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不多。

  4、普法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需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各种新型矛盾逐渐产生,农民对学法用法有新需求,如在信访维稳工作中,面对个别“上访户”的诉求,法律宣传的技巧显得极为重要,这对乡镇农村普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他们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加上镇流动人口多,组织松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难度。

  5、农村普法经费没有保障,制约工作开展。乡镇无专项普法经费,宣传活动经费要临时筹集,列支主要依附综治经费报销,数量少、效果差,完全不能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

  需要;村(居)普法,没有经费,落实起来难,自然什么事也办不成。

  三、工作建议和对策

  针对农村普法调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乡镇农村普法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和对策:

  1、进一步更新农村普法观念,纠正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思想认识的偏差。党委、政府各级领导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要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养成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

  2、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农村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加强对村(居)普法员的选聘、培训工作,把农村两委干部选聘到普法队伍中来,使他们成为各村(居)农村普法教育的宣讲人;实行农村普法宣传辅导员制度,在公安派出所、法庭等部门中选派政法干警到各村(居)、小学校担任普法宣传辅导员,指导村(居)、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

  服务。

  3、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镇设立法制辅导站,行政村建立法律图书角,依托公开栏设立法制宣传栏;在继续利用传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采取以案说法、图片解法、法制文艺、法律咨询、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网络博客等贴近群众的新形式,把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务送到农村千家万户。

  、要进一步把普法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相结合,增强工作灵活性和针对性。按照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农民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要紧紧抓住有利时机,有效地推进农村普法工作;譬如,对党员干部进行法制专题教育;抓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机,对广大村民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抓住春节民工返乡时机,对他们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抓住禁毒、禁赌等专项治理活动时机,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等;此外,普法工作还要突出重点人群(如刑释解教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年龄层次(如15-25岁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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