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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人员薪酬管理规定_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定(3篇)(完整)

时间:2022-11-11 20:15:05 浏览次数:
导读: 国企人员薪酬管理规定_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定(精选3篇)国企人员薪酬管理规定_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定篇1一 员工工资及福利A 试用员工工资待遇(三个月)1 底薪1800元 月,当月任务:必须当月销售飞马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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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人员薪酬管理规定_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定(3篇)(完整)

国企人员薪酬管理规定_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定(精选3篇)

国企人员薪酬管理规定_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定 篇1

  一. 员工工资及福利

  A.试用员工工资待遇(三个月)

  1.底薪1800元/月,当月任务:必须当月销售飞马仕节油器6个;

  2.当月完成销售数量在2个的,工资待遇为:1000元;

  3,当月本人业绩量超过6个,超额部分金额×5%作为奖励

  4、当月无业绩的,公司给付基本生活费450元(含交通费50元、手机话费补贴100元)

  5,试用员工享受公司三天的免费岗前培训课程,合格者正式上岗。

  B.正式员工工资待遇(取消底薪制)

  1,当月个人零售额×15% = 当月工资

  2,享受公司年底一次性奖金3000元。

  3,当月享有交通费100元,手机话费补贴100元

  4,享受公司三天的(职业主管成长和初级讲师)培训班

  D.业务主任津贴

  1,享有正式员工的一切待遇

  2,增加提成:当月本人直辖团队累计业绩(包括本人业绩)×3%

  3,当月享有手机话费补贴150元,交通费补贴200元。

  4,享受公司三天(职业经理人成长和中级讲师)培训班

  E,业务经理津贴

  1.享有正式员工和主任的一切待遇

  2.在晋升主任后的1-3个月内,直接或间接育成二个以上营业组,当月各小组累计业绩×2%

  3.当月享有手机话费补贴200元,交通费补贴300元。

  4.享受公司三天(职业高级经理人成长和高级讲师)培训班

  F. 奖金分配

  是指公司业务部当月销售额×2%的基金,公司以当月各级业务人员排名前3名分别给予(奖金)或奖品,具体分配作如下规定:

  第一名:奖基金总额的50%,

  第二名:奖基金总额的30%,

  第三名:奖基金总额的20%,

  G,半年度旅游奖金:是指公司营销部当月销售额×1%的基金,经过半年的业绩累计,员工在公司工作6 个月以上的,个人业绩排名公司前三名的员工, 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给予奖金

  二.各级员工的定级

  1.业务员

  是指:年满22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并持有高中以上的学历,经公司正式录用和接受公司三天的新人岗前培训,具体要求是:填写个人求职表一份,二张二寸无冠照片和一张五寸生活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试用期内个人业绩当月不得低于1360元(二个节油器)。

  2. 业务主任(主管)

  是指本人直接推荐二位以上员工,小组当月人力不少于3人(不含本人),当月小组业绩不底于1.8万元的业绩标准;

  3. 业务经理

  是指本人直接育成2个营业组(每个小组人力不少于3人,不含本人),当月团队业绩不少于3万元的业绩标准,个人季度业绩不少于直接销售2单;

  三. 各级业务员工的收益分析(例如)

  1. 某员工当月业绩2万元×佣金系数15% =3000元,当月个人业务排名公司(假定当月公司销售部业绩是10万元),你排名第一名(10万×2%)x50%=1000元,该业务员当月收入:3000元+1000元=4000元;

  2. 某业务主任当月个人业绩1.8万元,团队业绩4万元,当月个人业绩排名销售部第二名,这位主任的当月收入是:1.8万元×15%=2700元,团队业绩4万元×3%的主任津贴=1200元,奖金(10万×2%)×2%=500元, 该主任的各项收入:2700+1200+500=4300元

国企人员薪酬管理规定_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定 篇2

  一、总则

  1.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二、工资结构

  2.1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2.5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2.6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三、工资系列

  3.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3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生产技术、品质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3.4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营销、推广及相关工作的职员,包括市场本部及难驻外机构所有职员。

国企人员薪酬管理规定_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定 篇3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真正发挥薪金的效用,合理分配,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薪金结构

  本公司薪金结构如下

  第三条 薪金支付种类

  薪金计算包括下列4项:

  1. 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停止工作时,依规定不得扣除缺勤额;

  2. 日结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缺勤时的薪金,应从薪金中扣除当日缺勤额;但全月不上班者,不支付该月薪金;

  3. 计时制:依员工工作时间来决定其支付标准,不上班则不支付薪金;

  4. 日薪制及计时制薪金工作,原则上是以基准内薪金除以工作天数或工作时数的金额为基准。

  第四条 支付方法

  1. 薪金支付通常以汇入事先告知的个人银行账户内;但在特殊情况时可,由人事部申请以现金直接支付;

  2. 员工死亡时的薪金,可由人事部通知其家属带相关证件领取。

  第五条 扣除额

  下列规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 个人薪金所得税;

  2. 劳动保险费;

  3. 工会协议的事项;

  4. 其他法令所规定事项。

  第六条 薪金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1. 采用月薪制的薪金计算期间,从每月18日开始到次月17日为止并于当月月底支付;支薪日若遇休假日时,可提前发放;

  2. 采用日薪制及计时制的薪金计算期间,则以制订的工作天数作为计算基准;薪金支付日应与月薪制相同,于当月月底发放;

  3. 薪金计算期间遇年度调薪时,调薪日前后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第七条 缺勤扣除

  员工无故以欺骗或不正当事由来逃避工作的或勒令停止工作时,不予以支付薪金。

  (二)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第八条 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1. 薪金支付原则上依附表的有关规定作为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的依据;

  2. 工作时间的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时间单价 = 基准内薪金(不含抚养津贴)/一个月平均规定的出勤时数

  第九条 调薪

  调薪包括定期调薪及临时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 凡具有调薪资格者,应于10月31日前将材料送人事部审核,并于12月31日前根据个人考绩给予定期的调薪;定期调薪以每年调整一次为原则;

  2. 中途聘用人员、停薪留职者、试用期工作人员及兼职人员均不属于定期调薪的范围内;

  3. 临时调薪的相关事项,另行制定;

  4. 受行政处分的员工,不予以调薪;

  5. 有调整的必要时,则依下列公式计算平均薪金的标准:

  平均薪金 = 薪金的结算日前3个月的薪金总额/90日

  (三)奖金

  第十条 奖金计算期间及支付对象

  奖金包括定期奖金及结算奖金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 定期奖金的计算期间每年分两次在6月及12月分别支付给在职员工;

  2. 定期奖金由基准奖金、级别加算及连续工作年限等构成;

  3. 基准奖金的级别的加算方法是以基本工资及责任津贴为基础乘以支付比率再乘以出勤率;

  4. 基准奖金的支付率以公司业绩及其他变动因素的衡量而决定;

  5. 级别加算及支付率的规定;

  6. 出勤比率的计算根据下列公式:

  出勤率:1-[(0.007×请假日数+0.0035×带薪休假的调换天数)+(0.0025×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数)+(0.0035×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数)];

  7.连续工作年限的加算

  3年~5年未满 每年加发300元;

  5年~20xx年未满 每年加发350元;

  20xx年~20xx年未满 每年加发400元;

  20xx年以上 每年加发450元;

  8.结算奖金是依据年度中的收益及成果分配规则,以前年度进入公司且于奖金支付日仍在公司工作的员工为支付对象。

  (四)临时津贴

  第十一条 临时津贴支付的对象及支付额

  凡具有下列资格者,可申请支付临时津贴:

  1. 因公务而受伤须长期休假者,可支领平均薪金3个月;但已申请劳保灾害补助及团体意外险补助时,须从平均薪金中扣除相等的金额;

  2. 其他经由公司认为有必要者。

  (五)特别事项

  第十二条 特殊职务津贴

  凡从事特殊职务的员工,可依下列规定支付津贴:

  1. 特殊职务的资格:

  (1)酒店服务人员;

  (2)兼职性质的员工;

  (3)洗碗工、清洁工。

  2. 以上津贴,凡适用于公司的薪金规定者例外;

  3. 奖金可视其绩效不定时发放;

  4. 不支付奖金时,可采用不同的奖励方式。

  (六)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章自××年×月×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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