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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讲话【优秀范文】

时间:2022-10-16 14:40:05 浏览次数:
导读: 这次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是在我市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是传达学习各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讲话【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讲话【优秀范文】

同志们:

这次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是在我市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是传达学习各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任务,动员全市上下再接再厉、接续奋斗,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各级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中央和省市委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系统部署,提出了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新目标,这是我们立足发展新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历史任务。如果脱贫成果得不到持续巩固、脱贫质量得不到有效提升,处在边缘的人口生活得不到保障,全市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就存在衔接的“空档”。因此,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还需要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保持脱贫攻坚质量的稳定性、持续性,为平稳衔接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夯实基础。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行百里者半九十”的谆谆教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认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来,大力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全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确保脱贫攻坚成果更加稳固、更可持续、更有实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二、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全力以赴抓紧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

通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困扰天水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了历史性解决,可以说我们的付出终有所得,成绩令人鼓舞。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我市原来作为全省脱贫攻坚重点地区,现在理应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点区域。我们面临的任务更大、工作更加繁重,须臾不可松劲懈怠,必须拿出更大的精力和决心,通过更实的作风和举措,一鼓作气、全力以赴把各项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取得实打实的明显成效。

(一)保持脱贫攻坚总体政策稳定。我们要清醒看到,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虽然相当一部分脱贫户基本生活有了保障,但收入水平仍然不高,脱贫基础还比较脆弱,稍有风险变故就可能返贫致贫;
脱贫县、脱贫村产业虽然有了一定数量和规模,但基础、资金、人才、市场等支撑还不够强,有的地方如果在政策帮扶上不持续用力,产业就可能停滞不前。目前,中央层面正在对脱贫攻坚以来出台的200多项帮扶政策逐项进行研究,分类提出衔接的具体意见,随后将出台一系列关于政策优化完善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方案。在中央和省上政策文件出台前,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按照“新政策不出、旧政策不退”原则,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在此基础上,要及时对接国家新出台的相关政策,调整优化完善帮扶政策,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特别是要围绕巩固“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完善并持续落实好就业、收入和教育、医疗、住房、安全饮水等扶持政策,继续保持兜底救助和困难群众补贴政策稳定,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切实以稳定的帮扶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这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各县区要在原有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的基础上,按5%至10%的比例确定监测规模,进行监测预警,对重点监测对象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动态清零。在监测对象上,要掌握政策边界,将监测范围从过去的只监测“两类户”,扩展到所有农村居民中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特殊困难户等“三类户”上,真正做到动态监测全覆盖、无遗漏。在衡量标准上,要提标扩面,从以往重点关注收入和脱贫风险,转向对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等风险的全面研判、综合分析,不断提高提高监测响应的科学性、精准性。在监测时效上,要缩短响应周期,从定期识别纳入转向快速发现、及时响应,确保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动态清零一户。在监测主体上,要坚持分兵把守,落实行业部门监测责任,通过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相关部门、单位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在监测责任上,要做到关口前移,继续压紧靠实乡镇驻村干部、村两委班子、帮扶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定期跟踪回访,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要深入监测对象家中,逐村逐户全面了解情况,算清收入账,深入分析返贫致贫风险,根据农户家庭实际和发展意愿,有针对性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

(三)持续发力抓好各项重点任务。中央明确,今年将适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开展后评估,而且工作要求比脱贫攻坚考核评估不仅不会降低,甚至会更高。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市县乡村抓脱贫攻坚巩固拓展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举措落细落实,以更加良好的工作成效迎接和通过脱贫攻坚成果的“后评估”。一是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这些年,通过加大投入实施扶贫项目,县乡村都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扶贫项目资产。各级各部门要本着管好用好的原则,摸清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建立管理台账,完善运行管护机制,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管到位、用得好、持续有效益,切实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二是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要继续采取劳务输转、易地就业、本地开发岗位和技能培训等方式,切实稳定外出就业,各县区和市、县区人社部门要加大劳务输出组织力度,千方百计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组织推动扶贫车间转变升级,统筹用好村级公益岗位,多渠道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就业。要结合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大东西部协作交流合作,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脱贫人口稳定就业能力。三是继续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要紧盯当前脱贫村产业起步晚、规模小、效益不高、竞争力不强的现状,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措施,强化产业发展支撑,加快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现代设施装备建设,加大科技服务、人才培养等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特派员作用,更好支撑脱贫村承接转移产业、壮大特色产业、提升质量效益。要着力增强产业抗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深化消费帮扶,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村特色产业精准对接,更好适应市场消费需求变化。四是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各县区和各专责部门要下大力气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突出抓好搬迁人口产业就业帮扶,特别是要将原深度贫困县区、片带安置区和整流域开发区域等作为帮扶重点,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深入开展就业专项帮扶。同时,要强化易地搬迁户的服务保障,全面落实属地化管理,加快完善一体化、均等化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三、坚持用系统观念统筹谋划部署,确保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

当前,“三农”工作重点已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于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接力棒”的历史性交接,要在乡村振兴的大框架下,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进行统筹部署、一体实施、无缝衔接,接续推进脱贫县、脱贫村农业稳定发展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一要全力做好政策衔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发展现代化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提出,从脱贫之日起设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5年衔接过渡期。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5年过渡期的重大历史机遇,在保持脱贫攻坚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做好与乡村振兴政策的有机衔接。过渡期前3年,要继续实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政策,特别是保持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主要扶持政策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要利用编制“十四五”规划的难得时机,抓紧研究谋划能承接帮扶政策的乡村振兴项目载体和支持抓手,切实把巩固脱贫成果的各项具体帮扶政策真正衔接到乡村振兴上来。

二要扎实做好工作衔接。一方面,要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积极推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切实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要以实施乡村振兴规划为引领,统揽脱贫县区各项具体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在支持发展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改善等方面做好衔接转换,将措施逐一细化、任务逐一明确,确保衔接有序、转换到位。另一方面,要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分层分类的常态化帮扶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针对性地落实好产业、就业等帮扶发展措施;
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由民政等部门负责进行兜底保障,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三要有序推进队伍衔接。当前,国家乡村振兴局已经挂牌成立,省、市、县三级也将挂牌成立相应机构。但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扶贫机构调整为乡村振兴机构,职责不是变轻了,而是更重了。在工作对象上,从农村贫困人口拓展到所有农村居民;
在工作地域上,从部分农村拓展到所有农村;
在工作内容上,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拓展到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因此,调整后的机构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县区扶贫机构要在当前形势下,继续保持思想定力,按照既定的工作思路抓推动、抓落实,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撤、干劲不减,决不能出现盲目推进、影响衔接工作大局的情况。

四要保持帮扶队伍总体稳定。中央和省上已经明确,要坚持和完善驻村工作制度,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中央关于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目前正在完善当中。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中央和省上正式通知出台以前,全市所有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一律不能撤回。要继续坚守工作岗位,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积极指导推动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确保驻村帮扶工作队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持续加大组织保障力度,切实凝聚起推进有效衔接的强大合力

一要坚持四级书记一起抓。全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定要知责明责、担责尽责,认真履行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政治责任,全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坚决守住脱贫攻坚底线。市级领导要继续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主动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责任扛起来,聚焦主要精力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落实有效衔接各项任务。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持续落实四级书记一起抓的工作责任,切实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县区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衔接工作一线总指挥职责,主动研究衔接工作,及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县区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要发挥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为专门落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全面领导的议事协调机构,承担着统筹协调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基本职责。市、县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加强党对“三农”工作全面领导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真正把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尽快制定我市需要调整优化政策的实施意见、操作方案和工作要点。同时,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各自行业领域内衔接工作的调研,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出台针对性保障措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序有效衔接提供政策保障。

三要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各县区要继续加强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配合支持,在目前中央尚未明确东西协作调整范围的前提下,加强与东部协作市区的联系和交流,确保现行的各项帮扶措施都全面落实、不出现中断,确保各项帮扶建设项目按照原计划建设有序推进。东部地区已经支援建设我市的产业项目、扶贫车间等,要确保持续发挥作用。对于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民营企业“百企帮百村”等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按照中央要求今年暂不做调整,相关方面要继续按照原先形成的共识和要求,及时做好对接联系工作,让帮扶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同志们,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后脱贫”时代我们必须答好的新考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压紧靠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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