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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要点

时间:2023-02-12 09:05:03 浏览次数:
导读: 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要点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

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切实做好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经研究,现制定2023年工作计划和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成果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务实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

二、工作计划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市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每2周梳理汇总一次,结合区情实际加快出台区级配套衔接政策,对暂未明确作出调整的,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区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继续实施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帮扶产业规模和质量,不断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和增收,确保我区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全区农民收入增速、全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增速。

(四)加快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务实推进乡村建设,落实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抓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动农村移风易俗。

三、工作要点 (一)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持“全域覆盖、动态监测、精准帮扶、一户不漏”的原则,坚决防止返贫致贫。一是确定监测标准。综合考虑家庭人均纯收入和返贫致贫风险两方面因素,确定监测范围。收入方面,参照其履行认定程序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收入的总和计算年人均纯收入。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根据市2023年标准确定)作为我区2023年监测范围。二是优化申报方式。拓宽农户自主申报渠道,做好“安徽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的推广工作,健全线下线上农户自主申报方式,线下申报继续采取村级评议公示、乡镇核查初审、区级比对审定“四步法”认定监测对象,认定时间不超过1个月。三是加强动态管理。加强网格员的轮训,督促网格员履职尽责,要求各镇村及时关注并上报监测对象户内人员增减,在系统内做到同步调整。会同民政局、医保局、残联、住建局、水利局、教体局等区直部门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监测数据比对及预警工作,每月开展一次数据比对,提取低保户、重残户、医疗刚性支出较大户等重点人群信息,提前预警,及时反馈至镇、村,各镇村要在2天内入户实地核查,及时分析研判,对符合条件的户按照程序及时纳入监测对象范围,落实帮扶政策。四是规范收入核算。研究制定我区监测对象收入核算表,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四类人员为收入核算对象,安排各镇村每月核算一次,做到收入核算基础数据釆集真实、收入支出核算准确、收入结果本人认可。五是落实帮扶措施。研究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实施细则,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帮扶措施要有针对性,做到因户施策,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落实省外务工交通补贴、产业补贴、金融帮扶,开设公益性岗位,增加经营性收入;
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稳定转移性收入;
对因灾导致的突发严重困难户,落实基本生活救助、农业保险和“防贫保”,全力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组织动员网格员、结对帮扶干部、镇村干部、乡村振兴工作站、驻村工作队“五支”基层干部力量,在做好日常动态监测的基础上,广泛宣传防返贫监测政策,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坚持普遍排查、重点排查和补缺排查相结合,针对“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核心指标问题,动态清零。在义务教育方面,持续推进控辍保学、教育资助、特岗教师招聘等教育帮扶重点工作。在基本医疗方面,加强政策衔接,加大新医保政策的宣传,着力防范因病返贫致贫。住房安全方面,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尤其要重点解决分户独居老人住房安全隐患问题。饮水安全方面,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聚焦农村饮水中的存在问题和困难,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三)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切实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二月底前制定《**区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明确低收入人口范围及认定和救助办法。每月将未纳入低收入人口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推送到乡镇(街道)直接认定为低收入人口。对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低保、特困范围,保障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经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参照 “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低收入人口,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助尽助。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给予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

(四)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提升产业帮扶质量。以“两强一增”行动计划为目标,对照乡村振兴局职责分工,细化实化具体工作举措,结合我区的资源禀赋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生态种养、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乡村产业新业态,促进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致富。一是实施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2023年不低于60%, 持续推动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完善我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共建、共用、共管。实施好2023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加快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提高项目效益,健全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增强产业发展新动力,促进产业提档升级。二是实施光伏帮扶提升工程。切实强化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收益分配和综合利用,持续开展光伏帮扶电站运维管理、收益分配、综合利用等大排查“回头看”,进一步摸清核实光伏帮扶电站有关情况,确保光伏帮扶电站高效稳定运行,确保光伏帮扶效益持续稳定发挥。规范光伏公益岗管理,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保持光伏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三是实施金融帮扶提升工程。继续用足用好小额信贷政策,组织实施好到户类产业帮扶项目,发挥“裕农通”(安徽)等数字金融服务平台作用,推行“无感授信、按需增信、随时用信”模式。广泛深入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政策解读宣传,提高群众风险意识,引导群众自主自愿参保,及时向财政局提供有关人员名单信息,配合做好承保、理赔、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配合人社部门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坚持稳字当头,保持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力争稳中有增。一是强化劳务输出促进稳定就业。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发挥安徽公共招聘网、“职等你来”就业登记小程序作用,常态化开展“2+N”招聘活动。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安排300-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二是壮大就业载体促进就近就业。继续发挥就业帮扶车间、龙头企业等就业载体作用,在脱贫地区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载体运营补助及吸纳脱贫人口奖补政策。三是鼓励返乡创业带动更多就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的脱贫人口,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 6个月以上,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四是扶持灵活就业拓宽务工渠道。鼓励服装加工、手工编织、旅游产品等行业企业到乡村采取分散加工、家庭作坊、“企业+农户”等形式,给家庭提供原材料和设备,委托其加工产品并负责回收销售,使脱贫人口,特别是不能外出务工的,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对于吸纳脱贫人口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奖补。五是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进一步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坚持“谁开发,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选聘和日常管理,落实实名制动态管理,提高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精准度,动态调整安置对象条件。依法续签劳务协议,每次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六是强化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质量。实施脱贫地区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加大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培训期间政府给予参训人员每人每天50元生活费补助。

(六)深化社会帮扶。一是进一步深化定点帮扶。组织推动区直单位落实定点帮扶责任,不断拓展帮扶领域、创新帮扶方式、加大投入力度,帮助引进更多的资金项目。二是进一步深化驻村帮扶。按照“相对稳定、人走户留、内部消化、应包尽包”的原则合理调整驻村帮扶责任人,调入单位统筹安排新包户任务,调出单位安排人员接替包保任务。根据省下发的《驻村帮扶工作手册 1・0》,细化驻村帮扶任务,进一步明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及农村党建等具体任务。加强管理考核、激励保障和能力培训,推动驻村干部沉在村里、干在一线,带领强村富民。三是进一步深化社会帮扶。继续保持 “百企帮百村”总体稳定,接续开展“万企兴万村”,以全区100个选派村为重点对象,探索促进村庄发展的长效机制。开展“回报家乡”专项行动,教育引导民营企业继续弘扬“义利兼顾、以义为先”光彩理念,积极到乡镇、村等投资兴业,充分发挥**籍在外务工成功人士、致富带头人作用,带动一批返乡人员创业就业。

(七)做好衔接新任务、新要求的准备工作。深入基层了解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人居环境改善的现状和不足,开展研讨等活动,听取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意见建议,理清工作思路、方法,为稳步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工作提供有益参考,提前做好工作交接准备,做到“接得住”。

(八)抓好资金项目。保持区级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根据有效衔接需要和财力状况,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项目谋划。加快2023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谋划,支持鼓励谋划龙头带动、镇村联建、三产融合的特色产业项目。

确保7月中旬、10月中旬的衔接资金拨付进度略快于序时进度,力争12月底前衔接资金拨付进度达到100%o加强资金监管。健全公告公示制度,衔接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镇、村两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规范开展资产分类、确权、登记、处置等管理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对公益性资产加强后续管护;
对经营性资产加强运维管理,做好风险防控;
对到户类资产加强指导帮扶,推动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合理规范及时使用资产收益,鼓励用于发展,严禁简单发钱发物。

(九)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把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指导思想,对各级调研、督查、暗访等发现问题对号入座,积极认领,集中整改,务求实效。一是主动担当。端正态度,转变作风,脚踏实地,抓细抓实,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强化督查巡查,以问题为导向,督到关键处,查到薄弱点,强化问责。二是统筹推进。坚持以上率下,镇村联动,点线面协调并进,各方面共同发力,层层落实整改任务,全面提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对账销号。对照反馈问题,精确指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责任到人,逐一整改销号。

(十)开展常态化监测调度和暗访调研。原则上每月开展1次暗访或调研,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入户等方式,督查各乡镇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是否贯彻落实了“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要求,推动各乡镇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实效。对排查整改敷衍应付、搞形式、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等典型问题,及时曝光、及时通报,必要时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检部门查办。

(十一)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对各镇街、各行业部门分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社会宣传、政策宣传、新闻宣传、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健全宣传工作责任体系。定期报送工作简报,构建宣传对接机制,大力推广**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优秀人物事迹,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十二)加强系统自身建设。强化政治建设。全面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汇编》,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做好乡村振兴专题培训。依托乡村振兴人才学院,加强集中换届后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三农”工作的领导干部、乡村振兴工作站人员的培训。扩大培训范围,配合组织部门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业务培训,选育一批培训实训基地,科学设置并优化一批精品课程,建立健全一支培训师资队伍。2023年,计划全脱产培训乡村振兴干部100名,驻村干部300名,创业创新人才100名,村级治理人才1000名,产业发展人才300名。分级别多层次,以会代训5000人次以上,建成总量倍增、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基本满足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重点抓好产业领军人才、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乡村治理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脱贫攻坚精神,抓好思想理论武装,坚持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为契机,不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创新学习形式,突出政治教育、党性锻炼和学习实效,全面加强学习型党支部建设。

(十三)着力化解信访舆情。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举报及投诉机制,设立公开电话、投诉信箱,进一步规范和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接受群众监督。重点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矛盾问题,认真分析、深入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和解决问题的对策,并及时交办督办,措施推动责任主体快速疏导化解,坚持把深入开展政策宣传作为减少涉贫领域信访案件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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