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2023年)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第三章应收账款管理第四章存货管理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第六章应付账款管理第七章资金审批权限第八章费用报销制度第九章附则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管理制度 ,供大家参考。
财务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三章
应收账款管理
第四章
存货管理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六章
应付账款管理
第七章
资金审批权限
第八章
费用报销制度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财务监督机制和财务约束机制,不断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公司根据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设置财务管理机构,配备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按章办事。公司领导应支持财会人员的工作,维护财经纪律。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含目标任务)是:(1)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2)科学编制财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3)合理配置现有资源,努力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5)完善财务制度,规范收支行为,对各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6)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时做好财务分析工作。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在总经理领导下工作,在做好各项本职工作的同时,广泛接受其他各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五条
公司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含以个人名义在银行的存款);银行存款是指公司存储在各银行帐户(包括香港银行帐号)的款项;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收到的尚未到期的票据。
第六条
现金管理
1、现金收入的来源:(1)从银行提取的现金;(2)职工归还的各种借款;(3)商品销售收入;(4)材料销售收入;(5)废品销售收入;(6)其他收入。
单位库存现金额应保持在核定的限额内,超出限额部分原则上要及时送存银行,禁止个人挪用单位现金和以白条抵充现金。
2、现金开支的范围:(1)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差旅费、补助费、备用金、出差借款等;(2)个人购买物品;(3)支付劳务报酬;(4)向不能转账的单位支付款项。超出现金支付范围的,应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3、对外单位错转入的款项以及应退的各种款项,应该通知银行退汇,不得用现金退还。
4、出纳员办理的现金收入业务,必须以销售会计审核签认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办理的现金支出业务,必须以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否则不予支付。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均应予拒绝。
5、职工因公出差预借现金,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结清欠款,任何人不能长期拖欠借款。
6、出纳员对已办理收支业务的原始凭证要分别加盖“收讫”和“付讫”戳记。
7、出纳员要根据记账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核对库存现金金额,并与总账核对相符。
8、库存现金应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出纳员在向银行解送大额现金时,须加强安全措施。
第七条
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的收支业务除按规定可通过现金结算外,其余一律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2、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结算办法》和银行有关办理结算规定。
3、不得签发各种空白支票、汇票或交给他人自填。
4、留存银行的印鉴要分开保管。
5、出纳员要按规定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月终结出发生额和余额,并与银行对账单、会计总账核对,对未达账款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章
应收账款管理
第八条
应收账款是指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第九条
公司商品的购买者主要是国外客户,销售部门在做好客户管理的同时应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确认销售收入。
1、自觉维护市场销售秩序,严格执行公司产品的统一销售价格,不应擅自抬高或降低价格进行销售,特殊客户特殊业务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
2、当接受的订货已经确认,业务员应将客户订单及公司内的生产委托作成文件若干份,送交相关部门和个人,文件内容应包括:品名、数量、单价、所需日程、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包装及运送方法等。采购部门应及时组织材料,生产部门应及时组织生产。
3、发出产品所形成的销售收入要全额记入销售账,不应以任何方式隐瞒和抵扣销售收入。货款要及时结算收回,对超过回收期限的货款,业务员应提交书面理由并限期追回,如造成货款损失,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业务员应按比例承担货款损失。
4、销售退回是指公司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凡销售退回的商品,业务员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将退货原因提交相关部门(如生产部、品质部、工程部等),按责任追究机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5、做好客户管理工作,业务员应按地区、类别、发货时间、收款日期进行台账登记,并定时与财务部门核对,发现问题和差错及时解决。
6、采用销售激励机制,业务员按每月(或每季度)销售量的大小提成,提成比例和分配办法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经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门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作相应会计处理。
当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本科目的贷方余额。
第四章
存货管理
第十一条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生产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本公司存货的主要存放地点有:仓库、车间、外加工厂等。
第十二条
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实际成本入账。实际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2、自制的存货,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
本。
4、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5、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按相关会计法规规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相应的实际成本。
第十三条
领用和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财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灵活掌握。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分次摊销法计入产品成本和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
存货涉及到的各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存货的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规定,明确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的责任,严格管理,并尽可能降低存货的库存和消耗,保证存货的安全。
1、仓库存货管理
(1)、存货入库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入库前,必须检验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的方可入库。如物资质量、数量、规格不符时,应及时反馈信息,通知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
(2)、存货出库时,必须符合规定,且手续齐全。保管员发料时要做到一核对、二签字、三记账、四盘点,不符合手续的不得发放。
(3)、定期编制仓库存货库存情况报表,报表应符合规定要求,账物相符,数据准确。
(4)、仓库材料会计应建立存货数量金额明细账,仓管员应建立存货数量明细账,材材料会计与仓管员的存货数量要核对一致,材料会计与财务总账的存货金额要核对一致。
(5)、仓库的呆滞品要及时清查,及时汇报,及时处理,要把呆滞品控制在最低限额内。仓库的报废物资要查明原因,分清是合理损耗还是非正常损失,以
明确责任。
(6)、各种原始凭证应保持完好,并定时送交财务部门保管。
2、车间存货管理
(1)、根据套料单规定的材料数量,车间应指定专人领取和专人管理。对超定额领用材料,要严格控制,能修理修复后使用的,绝不能领用新材料。
(2)、在制品要跟踪到位,产成品、半成品要及时清点入库,因各种原因积压的原材料要尽快在下批订单中配套使用。
(3)、建立车间存货台账,逐日对存货的领用、入库、结存进行登记,月底制作汇总表,提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4)做好车间核算的基础工作,逐步完善车间核算。
3、委外加工材料从发出到收回,应有专人跟单,加工单要按时完成,每单必清,避免材料在加工厂积压,影响存货周转。
第十五条
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两次。盘点结果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经总经理批准,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存货,应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盘亏的存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偿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费用,属于非常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1、定期盘点时,应预先召开盘点会议,确定盘点人员,明确盘点时间、盘点范围,做到忙而有序。盘点当天,除紧急用料外,应停止收发料,实际盘点时,盘点人员应尽职尽守,见物盘物,防止错盘、漏盘、重盘现象发生。
2、视实际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总经理可随时指派财务部门不定期抽查。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查通知单”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3、每次盘点都必须编制盘点表,并经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盘盈盘亏要如实填列。盘点表一式三份,第一联报总经理室,第二联送财务部门,第三联经管部
门留存。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十七条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折旧年限分别为:房屋建筑物30年、机器设备10年、运输车辆5年、其他设备视情况按会计法规规定的最短年限。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1、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4、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改建、扩建而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5、以其他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会计法规规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确定入账价值。
第十九条
设立专门的设备管理员,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要建立明细账卡,正确、全面、及时地记录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要建立使用保管制度和维护保养制度,并落到实处,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第二十条
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要求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报废、损失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查明原因,在报请总经理批准后,作相应会计处理。属于乱挤成本而增加的固定资产,要调整生产成本;属于盘亏和损毁的固定资产,在扣除相关责任人(或保险公司)的赔款后列入营业外支出。
第六章
应付账款管理
第二十一条
应付账款是公司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第二十二条
应付账款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明细账由财务部专人管理,按时结算、入账、记账,并按月与供应商核对。
第二十三条
应付账款的形成与物资采购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采购部应广泛收集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信息变化,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合理选择供应商,比质比价采购物资,同时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
1、采购计划中必须考虑物资积压问题,即“库平”。请购单要交由仓库保管人员审核,保管人员根据库存情况核定采购数量,并经仓库主管签字后再传递到采购部门。仓库对物资非正常积压承担责任。
2、采购合同要条款明确,手续完备。合同中对数量、价格、品质保证、交货方式、付款期限、纠纷处理办法等作出详细记载。
3、物资采购必须遵守的原则。
(1)、未经请购批准的物资一律不得采购:
(2)、库内已有闲置物资应首先使用;
(3)、凡本地能解决的,不到外地采购;
(4)、对长期订货和大款项的进货,应通过签订合同和实行银行结算的方式;
(5)、在比价过程中,严格执行同类的企业比质量,同样的质量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信誉,择优确定供货单位。
(6)、对于先试用的物资,不得在试用鉴定前采购。
第二十四条
采购部门应根据市场情况、生产急需程度、运输时间等,将材料分为A、B、C等三类,按类别确定库存数量、到货时间、付款期限。财务部门将根据采购合同按时付款。
1、A类材料: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保持15天库存量,材料入库后1个月付款;
2、B类材料: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保持7天库存量,材料入库后3个月付款;
3、C类材料:零库存管理,按生产需要及时供应,材料入库后5个月付款。
第二十五条
应付账款每季度清理一次,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直接转入资本公积。
第七章
资金使用审批权限
第二十六条
要坚持“量入为出、合理使用”的原则,确保公司正常运转。要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各项收入及时入账,防止资金流失。要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杜绝虚报、错报、多报以及滥用公司资金现象的发生。
第二十七条
资金使用范围:员工工资、各部门费用、固定资产支出、供应商货款。
第二十八条
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凡到账资金(包括深圳银行账户和香
港银行账户),出纳员必须根据审批权限,严格把关,未经审批的支出,一律不得支付。
1、员工工资由人事部门考勤,经财务部门核算后,报总经理批准;
2、各部门费用由部门经理(主管)审查,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供应商货款由采购部门预先制定付款计划,每月三次,报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门按计划付款。
第二十九条
对公司重大支出(如:大额款项的固定资产扩、改、建等),必须先经过公司董事会讨论,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第八章
费用报销制度
第三十条
公司费用开支实行“定额控制、合理使用、超支赔偿、节约奖励、财务监督、按季度考核”的管理办法。节约部分按比例奖励,超支部分则在工资中扣除。
第三十一条
各项费用开支标准
1、市内短途交通费:控制在每人每天30元,凭票据报销,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乘坐的士,否则费用自理。自带交通工具的,不报市内交通费。
2、住宿费:因公出差期间,一般员工,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0元;部门主管,每人每天不得超过50元;部门经理,每人每天不得超过80元;公司领导,可据实报销。
3、车船票: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出差乘坐飞机的,必须经过总经理批准。
4、出差补助费:按出差起止时间计算,外省市每人每天30元,市内每人每天20元,半天内往返的不予补助。餐饮费自理。
115、电话费:由公司统一发放手机,部门主管,每人每月控制在50元以内(含基本月租费);部门经理,每人每月控制在150元以内(含基本月租费)。
6、业务招待费:一般来客,可在公司食堂就餐,必须在外招待的,应先到总经办登记,3人以内(含3人),每餐不得超过100元;6人以内(含6人)每餐不得超过200元;6人以上每餐不得超过300元。需要高规格接待的,必须预先经过总经理批准。
7、办公费:办公用品由采购部统一采购,原则上各部门每月不得超过100元,印刷品另行计算,如需购买低值易耗品,则另行审批。
8、其他费用: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个人)报销费用时,必须提供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票据应按财务部门的要求整理、粘贴,否则财务部门拒绝报销。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原则上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所涉及到的财务问题。如遇国家财经法规变化和公司经营政策调整,将及时修改。
第三十四条
公司内各部门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如采购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等),与本制度配套实施。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施行,公司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或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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